新民网第十三期圆桌论坛:嘉宾热议336万元动迁补偿款该怎么分
【新民网·独家报道】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某小区获得了336万元的动迁补偿款,而对于这笔动迁补偿款到底该怎么分,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之间出现了矛盾。就此,10月22日下午,新民网“圆桌论坛”邀请了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堃,上海物业网总经理朱革新、杨浦区三湘世纪花城业委会主任金鑫、杨浦区通华小区业主黄文庆以及本期圆桌论坛特邀主持人、新民晚报记者周骏共同探讨这个话题。
杨浦区通华大楼业主黄文庆表示:矛盾的焦点在于谁有权来分配使用这336万元,小区业委会和居委会已经决定先将50%的动迁补偿款做分配使用。
对此,刘堃表示:“业主共有权利的保护是个新的法律课题,需要有新的法律意识。”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谁有权分配336万元的动迁补偿款,答案当然是业主大会。权利的主体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说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
金鑫认可刘堃的说法,同时他还表示,动迁协议一开始就是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签约的,所以钱应该进入业主大会的账户。
朱革新则表示,只要有二分之一的人同意,怎么使用都可以,不一定要进入维修基金,要捐给希望工程或者分掉都可以。
那么这笔动迁补偿款到底该怎么分呢?嘉宾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黄文庆认为,商品房的业主的维修基金账户已经为零,最多不过几千块钱。普遍的心态是维修基金是一分三,一部分应该拆迁所需的费用,另一部分应该是补充维修基金,还有一部分应该变现给业主。但是大的原则是。“这一分摊的比例必须由业主大会来讨论”。
刘堃也为小区动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出谋划策”,他表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这笔钱,维修资金账户为负数的业主可获得钱款作为维修基金用,维修基金为正数的业主可以获得现钱。
周骏认为,无论小区怎么分配钱款,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小区和睦,有利于小区今后的建设。事实上,无论动迁补偿款该怎么分,分到谁的手中,关键的还是考虑多方面因素,保证小区能够有充足的维修基金,符合全体业主的利益。(新民网记者江怡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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