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民警依法对林某作出处理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车辆注册后,私自更换或加装大功率车灯,危险且违法!近日,崇明一上路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加装了一排大功率车灯,被民警拦下依法处理。
7月28日18时5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两名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至崇明大道大东路时,看到一辆同向白色SUV车头灯格外刺眼,似是加装了大功率灯具,涉嫌违法。
民警示意驾驶员林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林某承认自己买下这辆二手车后,特意到车辆维修店加装了氙气灯,因为“又亮又帅气,照得远,晚上开车看得清楚。”
“和你会车的驾驶员,看到你这排强灯,会出现瞬间视盲,极容易引发车祸,你知道吗?”民警当即向林某说明利害关系。
经民警现场教育,林某认识到自己这是违法行为。警方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条款,依法对他作出暂扣机动车、责令恢复原状、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私装大功率车灯存在安全隐患:车前加装,会车时可能干扰对向车辆驾驶员视线,甚至造成对方视线出现空白期;车尾加装,后方、侧后方车辆驾驶员可能因强光出现视觉盲点,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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