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徐汇法院发布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郁晶陶     2022-11-25 18:34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袁玮)今天下午,徐汇法院召开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上海徐汇法院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并通报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图说:徐汇法院发布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徐汇法院供图

此次发布会系上海法院“我为营商添砝码”系列发布会的第九场。据介绍,2017年1月至2022年10月,徐汇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247件,其中涉外144件、涉港55件、涉澳6件、涉台42件。6年来,该类案件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多样,案由相对集中;涉外案件多于涉港澳台案件,涉港案件占比大。白皮书反映出徐汇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司法需求逐年上升,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市场规则以及法律解决争端的可预期性越发明晰,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显现。

6年来,徐汇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明晰商事裁判规则,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办理了一批法律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精品案件。发布会上,徐汇法院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涵盖近年来徐汇法院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中的实践成果。如在某某信托公司诉某某实业公司、陈某某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依法认定相应设立人承担该境外公司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该案例入选2017年上海法院精品案例及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典型案例;在史某某诉某境外公司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中,从是否具有恶意串通的主观恶意和损害他人利益的客观后果两方面认定境外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无效事由,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平等保护境内外商事主体的合法权利。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