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畅通购药渠道,自2022年12月4日起,天津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实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制度,同时恢复“四类药品”网络销售。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天津本市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不再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市民进入零售药店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即可购药。
(总台记者 贾立梁)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