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著名艺术资讯平台artnet不久前发布了“创新者名单”。这是它继2020年后第二次发布此类名单。
这个名单不仅是聚焦于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家,还有在推动艺术市场不同领域发展上有创新之举的画廊主、品味制造者和企业家。
据其介绍,2022年的这份榜单聚焦了35位创新者:“有的人在培育未来的市场中心,有的人将新媒体手段带入发展缓慢的博物馆,还有人试图建立一些极其先锋的、今天的艺术家们意识不到他们可能会在50年后需要的机构”。“所有上榜者都在做着独特的、改变游戏规则的工作,致力于为行业描绘一个新未来”。
它还强调,名单没有年龄、地域限制,也没有资历的限制,可以是“国际报纸的头条新闻对象,而有的人你将是第一次了解”。
名单分为5个类别:“破坏型”艺术家、体系变革的代理人、下一代艺术经纪人、Web3世界的建设者和投资者。
在此略作解释,所谓web3,即互联网形态的第三个阶段。web1阶段的特点是平台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普通用户只是浏览者;web2就是我们当下的互联网,用户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分配,存在对待用户权益的不公平;web3的宗旨则是用户创造、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协议分配。基于此互联网之未来形态的预估,艺术以及艺术市场的未来形态,也正成为创新者努力探索和尝试的课题。
在此,我无意于转述或评价artnet“创新者名单”的具体内容,而是想起了我们美术界的各种评奖。官方协会的评奖无非是按照艺术门类,对参展参评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之类,越来越平淡无奇。民间机构有的艺术评奖则善于用夸张的说法来撩拨人们的焦虑感和虚荣心,譬如艺术财富排行榜,艺术权力排行榜……
但我们恰恰缺少了对创新者的大力鼓励。这是一种具有世界现象的遗憾。艺术的评奖过于功利性,过于偏向于对成功者的夸耀,而缺乏对艰难探索者的鼓励。
Artnet推出“创新者名单”时指出:“艺术界是一个常被历史、传统和根深蒂固的权力结构所左右的世界,因此在这里,创新尤为罕见。”
很多人不能理解,艺术界不是以创新为主导的吗?怎么“创新尤为罕见”了?
确实,艺术的历史,几乎都是由无数创新的案例组成的。这些创新的案例,本来应该成为后来者创新的启发、借鉴和鼓舞,但是由于观念上的桎梏和利益上的固化,这些案例反而成了创新者面对的重围。去邯郸学步,本是为了更好地走路,却不料学到后来连路都不会走,只能爬着回来了。艺术界正是陷于这样的怪圈了。抄袭者名利双收,创新者却孤单寂寞冷,还要承受各种误解和污名化的批评。难怪人们常常要感叹那些勇于创新探索的艺术家是殉道者。
正因为此,创新显得尤其难能可贵。希望我们艺术界的各种评奖更多侧重于鼓励创新,鼓励探索,杜绝抄袭,有效推动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希望我们也有一份“创新者名单”。(林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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