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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服务再升级:从“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梅璎迪     2022-12-08 11:06 | |

“不用请假回老家报户口了,在上海就能直接打印女儿的《居民户口簿》,真是太方便,太感谢了!”

今天上午,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江苏籍居民周先生来到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仅用了1分钟就为自己新出生的女儿成功打印了《居民户口簿》信息,成为“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升级后的首位受益市民。

图说: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江苏籍居民周先生成为“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转变升级后的首位受益群众。 新民晚报记者 张龙 摄 

周先生长期在上海工作生活,是一所学校的初中教师,平时工作特别忙。女儿还没出生前,他就开始为疫情下返乡给女儿报户口的事烦心。没想到咨询上海警方后了解到,受益于政策升级,他在上海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就可以为孩子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更让他惊讶的是,仅仅两个工作日后,他就收到办理户口登记成功的通知,直接拿到了女儿的《居民户口簿》,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的便捷和高效。

据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信息管理处处长冷翠红介绍,经“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后,今年12月8日起,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申请人,新生儿入户申请经户籍地审核同意后,受理地可直接为申请人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上均附有户籍地的“户口专用章”,从而使“跨省异地出件”成为现实,再次提升了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的水平。

据了解,“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于去年11月23日试点上线,深受长三角地区居民的欢迎,但受限于当时信息技术及硬件配置的制约,试点一直采用跨省“缴旧寄新”的模式予以办理。即受理地收缴旧的《居民户口簿》,由户籍地邮寄一本新的《居民户口簿》(记载新生儿信息)给申请人。

2022年,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部门的不懈努力下,通过“户口专用章”电子印章库、统一《居民户口簿》样式、按地域分发常住人口信息页以及全面配置彩色针式打印机等四项重要工作措施,最终实现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转变升级,不仅为长三角区域内办事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跨省户政服务新方式,也让更多户籍事项的“跨省通办”成为可能。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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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所需材料为: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2、审核登记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受理地公安机关。

3、入户确认 受理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受理地公安机关保存。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居民户口簿》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上直接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

三、注意事项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中途不可取消;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须符合新生儿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

第二,流程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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