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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检察院:践行少捕慎诉慎押 释放司法温度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屠瑜     作者:屠瑜     编辑:黄佳琪     2022-12-21 19:58 | |

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出现了明显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大幅度持续下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险驾驶、电信网络诈骗等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占据比例不断提高。长宁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变化,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合理降低诉前羁押率,提高不起诉适用率,加强、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促进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图说:长宁区检察院。长宁区检察院供图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遵循。对于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该院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加强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引导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之间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达成和解,为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

在办理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检察官在审查逮捕中发现,这起案件是邻里生活中偶发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如果简单追诉、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积怨。经审查认定,杨某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随后,检察官积极跟进并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杨某某向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也节约了司法资源。2021年至今年11月,该院成功调解246件,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的7.3%。

该院还充分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帮助被害人追赃挽损,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该院全面评估公司经营者东某的社会危险性、退赃挽损的可能性,认为东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条件且愿意继续筹措资金,遂依法对其决定取保候审。东某被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检察机关要求,制定债权追回计划,完成了养老基地股权、公司合法债权等资产变现共计400余万元,同时对公司尚未追偿的债权、资产处置权利委托公证,为后续退赔做好资金准备。根据东某积极悔罪的表现,经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

推进企业合规改革,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当前,该院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对有意愿、有必要、有条件开展合规的涉案企业,先行开展社会调查,后续根据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再依法对其作出是否不起诉决定,整个办案流程更为规范、严谨。

“若简单地对企业提起公诉,该企业正在洽谈的业务势必会受到影响,企业内的员工也将面临下岗……”日前,某物流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企业的这一情况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为全面客观准确研判适用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检察官对该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调查,发现该小微企业重点发展江浙沪地区的城市基本建设运输,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无违法违规前科,具有开展合规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涉案企业负责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郑重作出承诺,将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合规,建立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努力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企业还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合规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并聘请专业财务对公司财务进行梳理,全方位开展合规整改。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涉案企业顺利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的验收。近日,该院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需要承担责任。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该院建立不起诉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督促依法依规处置,做到应移尽移、应罚尽罚。

为了筑牢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底线,该院还联合区工商联、司法行政、国资、税务等7个部门和组织,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今年以来,已对4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考察,将根据企业合规建设情况,视情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轻缓刑事处罚建议,帮助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

加强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近两年,长宁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一体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通过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针对存疑不捕后重新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等案件的预审查制度,对捕、诉案件提前把关,提高办案质效。今年2月,双方又进一步加强协作,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办案组驻区公安分局开展检察。依托该办公室,双方及时会商对捕诉有分歧的案件,对侦查活动予以引导。对执法瑕疵予以监督提示,发现执法瑕疵予以监督提示,提高认罪认罚工作的精细度,为少捕慎诉慎押创造条件。

对羁押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提起公诉后6个月内没有宣判的案件,该院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21年7月以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45人次,对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44人变更强制措施。对拟作不捕、不诉或者捕后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案件,均提交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由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作出决定。

该院还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在办理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案件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法律监督活动,充分听取听证员、侦查机关、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增强办案透明度及相关人员参与度,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获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履职少捕慎诉慎押的理解与支持。2021年以来,该院已对189件案件组织听证,听证人员对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均表示认同。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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