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健康 > 正文

居家雾化治疗,你需要了解这些!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左妍     作者:左妍     编辑:罗水元     2023-01-06 16:24 | |

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时期,当前又面临奥密克戎病毒感染风险,很多患者会表现出各种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咳痰及憋喘等。针对这些症状,医生有时会建议患者进行雾化治疗。然而,大家对此不太了解或心存疑虑。为此,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谢国钢针对常见问题逐一解答。

1、什么是雾化治疗?

雾化治疗,即雾化吸入治疗,是使用雾化装置将药物溶液分散成细微的雾状微粒,随着自然呼吸将药物微粒吸入呼吸道及肺部,从而达到呼吸系统局部治疗的作用,具有起效快、局部药物浓度高、用药量小及全身不良反应少等优点。可根据情况购买雾化装置,居家进行雾化治疗。

2、哪些情况可以采用雾化治疗?

●哮喘患者:大多数哮喘患者使用定量吸入器和干粉吸入器均能获得良好控制,但部分病情较重、需要较大剂量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不能正确使用吸入装置的患者如婴幼儿,可考虑采用雾化治疗。

●慢阻肺患者:对于部分年老体弱、肺功能较差的患者,雾化吸入给药可能是更佳选择。

●感染后咳嗽:当呼吸道感染特别是病毒感染的急性期症状消失后,咳嗽仍然迁延不愈,对于咳嗽严重的患者也可考虑使用雾化治疗。

●急性喉炎:儿童多见,由于声带水肿造成声音嘶哑,咳嗽时发出“空空”的声音,可伴有呼吸急促。雾化吸入是治疗儿童急性喉炎最常用的方案。

3、哪些药物可用来进行雾化治疗?

目前常用的雾化吸入药物都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居家雾化治疗应按医嘱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类:

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和丙酸倍氯米松;

支气管扩张剂,如特布他林、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

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两性霉素B等;

祛痰药,如N-乙酰半胱氨酸、盐酸氨溴索。

4、居家雾化治疗有哪些注意事项?

普通感冒和轻症患者没有必要使用雾化吸入治疗,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使用生理盐水雾化对这些患者有益,因此也不建议单纯使用生理盐水进行雾化吸入。

部分药物不能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一定要谨遵医嘱,不要自行增加药物。

如果要使用多种吸入药物,原则上按照“支气管扩张剂—祛痰药—糖皮质激素”给药顺序分开雾化,且每个药物间隔几分钟,药液容量一般为2-4毫升。

成人雾化前1小时(儿童雾化前半小时)避免进食,防止雾化过程中因为刺激或孩子哭闹导致恶心、呕吐等。雾化治疗前后要漱口,保持口腔清洁。

建议取坐位或半卧位,采取用嘴深吸气、鼻呼气的方式进行深呼吸,使药液充分到达支气管和肺部。

密切关注雾化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口干、恶心、频繁咳嗽、心悸、胸闷气促等,必要时及时停止治疗,一般均可缓解。

雾化吸入装置应专人专用,避免交叉污染。每次使用后,需及时进行清洁并干燥存放。

新民晚报记者 左妍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