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黄迪 记者 郭剑烽)龚先生与网友董某某相约线下见面。正当龚先生准备上厕所时,董某某主动提出帮他保管双肩包,实则拿了包一走了之。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董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2年7月,市民龚先生通过一个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男性网友董某某。通过网络聊天,龚先生发现与董某某兴趣相投,十分聊得来。一个月后,两人便约定于8月26日在某商场吃饭、看电影。“看完电影后,我准备去上厕所。董某某主动提出帮我拿包,我就把包给了他。”龚先生说。然后,龚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还放在包里,于是到厕所门口找董某某,却发现人不见了。之后,龚先生拨打自己手机却遭挂断,还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被转走了3万余元,即报案。
10月20日,已辗转多地的董某某在重庆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董某某交代:“我跟他在吃饭的时候,看见他手机支付宝花呗的额度挺高的,我需要钱款还信用卡贷款,于是起了贪念。当他上厕所把包交给我的时候,我就直接将包偷走了。”据了解,董某某并非初犯,他多次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刑,作案手法也大多是网友见面后趁机偷走对方手机,窃取对方支付宝内钱款。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网聊有风险,见面需谨慎。网络无法为个人信用背书,更无从了解网友的真实生活和境况。网络交友不要轻易去见网友,以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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