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恢复原样、罚款1万元 城管部门及时处置“敲墙”乱装修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夏韵     作者:夏韵     编辑:裘颖琼     2023-02-08 14:19 | |

图说:近日,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就处理了一起破坏承重墙的案件 受访者供图

擅自拆除承重结构,将严重影响房屋安全。近日,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就及时处理了一起破坏承重墙的案件。

执法队接到投诉,江杨南路55弄37号某房屋涉嫌损坏承重墙。执法队员立即上门查看,发现该房屋有两处墙体被部分拆除,一处位于客厅与阳台的连接处,一处位于客厅与卧室的连接处。经测量,客厅与阳台连接处被拆除的墙体长约0.18米,高约2.28米,面积约0.41平方米。客厅北侧与卧室连接处被拆除的墙体长约0.9米,高约2.18米,面积约1.96平方米。执法队员现场开具法律文书,约谈房屋业主顾某,并联系专业检测机构作专项评估。

接受调查时,当事人顾某承认墙体是其在装修时破坏的,还称此前不知道这是房屋的承重结构。经执法队员讲解,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将按照专业机构的要求,恢复原样。目前,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复查,确认墙体已按照原样恢复,与检测报告核对一致。

江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综合评定分35分以下,执法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民晚报记者 夏韵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