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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欢     作者:杨欢     编辑:赵菊玲     2023-03-30 15:50 | |

今天上午,上海市青浦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家事、侵权、合同、人格权、劳动争议等领域。这些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从家庭美德、邻里和睦、孝老爱亲、公序良俗、友善互助、诚实信用等不同角度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图说:青浦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十大典型案例 主办方供图

上海青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海东表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用法律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用法治力量引导社会向上向善。

近年来,青浦法院以案件识别为核心,构建机制体系,形成规模示范效应。以裁判文书为载体,丰富价值融入,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以“案结事了”为理念,聚焦矛盾化解,增强司法公信力。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矛盾多元化解全过程,形成“通情达理取得信任、阐明得失衡平利益、教育引导定分止争”三步法工作方式。去年,通过核心价值观融入矛盾调处化解纠纷,调解成功率达50.34%。

青浦法院致力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依法审理一批紧系人民生活、关乎群众利益、紧贴民法典实施的案件。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有力量、有温度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法治价值。

典型案例:

强调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格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案例一:本次发布的“可视门铃侵犯隐私权案”,本院认定被告安装可视门铃行为侵害了原告隐私权,判决被告拆除可视门铃。该案就人工智能装置的使用与隐私权的享有发生冲突时的权利保护序位进行探索,强调隐私权优先保护,彰显了人文立场,曾获得最高法院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二:在“职场性骚扰案”中,本院认定林某对女同事构成性骚扰,有违公序良俗,违反劳动者基本职业道德,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判决驳回林某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该案明确用人单位应履行“性骚扰”防治义务,维护劳动者人格尊严。

弘扬文明和谐家庭家教家风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事审判要以矛盾彻底化解为出发点,以家庭和谐为落脚点,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建设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

案例三:本次发布的“劳动者为父奔丧被辞退案”,本院明确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律规则和道德准则内行使管理权,判决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请求,以司法力量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案例四:在“违反赠与中附带赡养义务的责任认定”案中,儿子接受父母赠与款后购买新房,却将新房出售,并拒绝赡养母亲,本院认定儿子未妥善完成接受赠与时附带的义务,应偿付母亲70万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案例五:在“无力负担高价彩礼悔婚要求退还彩礼”案中,张某在订婚时给付武某彩礼6万余元,后因武某父母继续索要高额彩礼等原因,双方产生矛盾,未能登记结婚。本院判决武某退还已收彩礼。该案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移风易俗,树立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倡导友善互助互谅社会风尚

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乃至冲突,而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人与人之间友好互助,摒弃见利忘义、恶言恶行,鼓励见义勇为、雪中送炭,将有利于减少和缓解社会矛盾。

案例六:在“徐某与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实际调查和细致审查,认定徐某明所患热射病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并通过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调解,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七:在“打麻将猝死要求赔偿案”中,本院认定打麻将是自发性娱乐活动,麻将参与者因自身疾病原因死亡,其他参与者及麻将馆经营者如若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麻将馆经营者自愿给予人道主义补偿予以确认。该案裁判结果兼顾情理法,传递友善互助、互让互谅的价值导向,彰显司法温度。

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商事纠纷中,司法裁判应尊重市场经济秩序与行业规则,倡导契约精神,保障商事交易秩序和效率,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八:在“曹某与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下无法按期交房,双方应本着诚信友善、共渡难关的原则,善意容忍违约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瑕疵违约行为。

案例九:在“某银行与张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突破“法不溯及既往”规则,基于民法典“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有利溯及,坚持担保从属性原则,认定担保人仅应承担减轻后的担保责任,弘扬公平公正价值理念,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青浦全区水域率达18.6%,对渔业资源保护刻不容缓,青浦法院在有效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长三角示范区建设。

案例十:在“吴某、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本院认定吴某、陈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相应刑罚。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吴某、陈某自愿对水生生物资源损失予以赔偿并实际履行。该案从刑事制裁、民事修复两个维度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理念。

新民晚报记者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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