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夜光杯 > 夜读 > 正文

薛舒:喜欢母亲,把她当“小女孩”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薛舒     编辑:钱卫     2023-05-31 15:14 | |

爱母亲,也可以把她当成一个正在越来越老的“小女孩”。

十六岁时,住集体宿舍,有一次睡前与室友聊到父母,上铺的姐妹忽然哽咽,她哭着说:你们的父母都很恩爱,可我的父母,总在打架……

上铺的姐妹后来成了我的闺蜜,我们几乎无话不谈,也常常聊到父母。有一次,闺蜜说:小时候,我父母一打架,我就立即站在家门口,随时准备跑出去喊人来帮我妈,把我爸打出去,再也不让他回家。可是我妈,没骨气,昨天刚打过架,今天我爸说个笑话,她就能笑出来,还“咯咯”笑。把我气得,我那么帮她,她转眼就背叛我……闺蜜咬牙切齿的样子成功复制了当年那个小女孩对母亲的愤怒。但令我诧异的是,对父亲,她似乎并无态度,小时候没有,长大后,依然没有。

我说:你很幸运,有童年创伤记忆,但也健康长大了。

她回答得豁达:长大了,结婚了,有了孩子,我才明白,成年人的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生之路,大多是要经历各种崎岖,以及各种幸运,才能走过来,你不能提前踢开路上的每一块石头,不管是绊脚石,还是垫脚石。

她能想得如此通透,令我心生一丝敬意,可我分明感觉,已然释怀的她,似乎并不喜欢她的母亲。那段日子,她正在办离婚,她要走一条与母亲不一样的路。亦是在我们平日的聊天中,她抱怨或批评母亲的几率远比父亲多,内容涉及更广泛,譬如母亲陈旧的消费观、落后的教育理念、拧巴的夫妻相处方式,乃至待人接物、生活习惯。似乎,她看不惯母亲的一切,可是一旦年迈的父母发生争执,她依旧会毫不犹豫地站在母亲一边。她同情弱者,但似乎,她更不喜欢的,还是这个弱者。

闺蜜与母亲的关系,令我陷入了自我怀疑。是的,我们爱父母,但我们很难喜欢父母。我是做女儿的,少年时代,我因母亲的权威而把对她的不满隐藏在心底。长大后,当我也成为母亲,我总是以为,我会做一个与我的母亲不一样的母亲。可是,随着我的孩子日渐长大,我却发现,我一边承担着母亲的责任,一边被那个正大踏步走向成人世界的年轻人嫌弃。

我无意谴责我的孩子,嫌弃父母是孩子成长的必经之路,我们终将活成自己年轻时不喜欢的那个人。但我因此而开始替我的闺蜜操心,她要如何与她的母亲和解?虽然,她从未与母亲决裂,亦是从未站在母亲的对立面,但她始终未曾真正喜欢过母亲吧?对母亲的爱,应是来自无法逃避的血缘与基因,喜欢才是更难的,它更接近于“欣赏”,是价值观的趋同,是审美的选择。

我理解我的闺蜜,她抱怨与批评母亲远比父亲多,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对母亲还抱以“喜欢”的期待,她希望母亲是她欣赏的样子,是与她价值观、审美观一致的那个人,而不仅仅因血缘而捆绑爱的关系。当然,很有可能,她不喜欢母亲,只是在逃避对自己的不满。

那一日,我的母亲对我说,她又忘了如何使用我教了她无数回的手机支付。一时间,我的心头涌起显然的怨烦,但我还是压制住情绪,拿出我的手机,引导着她重复了一遍每一个步骤。终于再一次学会,她兴奋地说:哈,我会了。

我顺口夸了她一句:老妈真聪明,这么快学会,好棒。

她抬起头看我,脸上升腾起一抹红晕,羞涩而又开心的样子,恰似一个领受到表扬的小女孩。那会儿,我发现,我有些喜欢她了。

好吧,也许我们并不需要所谓的“和解”。就像小时候,母亲爱着我,也喜欢着我,她能欣赏到我的好,亦能发现我的美,虽然,我不是一个完美的小孩。那么是不是,爱母亲,也可以把她当成一个正在越来越老的“小女孩”?也许你会发现,在爱她的同时,你也渐渐地喜欢她了。(薛舒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