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妇联和区总工会等7家单位共同发布《上海市徐汇区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以下简称“行为指南”)。
据介绍,该《行为指南》以《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相关法条为法律依据,开宗明义地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定义,主要包括性本质内容、违背主观意愿、侵犯人格权等三个构成要件,并具体阐释了性骚扰的主要表现形式和主要类型,同时明确了不构成性骚扰的情形,详细列举了防治性骚扰制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行为指南》中还明确了相关机关、企业、学校都要从宣传教育、建立预防性骚扰机制、营造防范性骚扰环境、定期开展培训、增强性骚扰防范意识等五个方面,提高性骚扰预防和教育意识。
徐汇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副部长王怡宁表示,区总工会将积极借助专业力量,进行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宣传和能力建设,同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把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纳入集体协商议题,提高女职工的参与度和代表性,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职能,及时发现、反映、督促并协调参与解决女职工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问题。
此次《行为指南》旨在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规范和可操作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切实落实防治性骚扰的法定责任,避免或减少性骚扰的发生。未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起点,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以切实有行的公益检察有“益”方案,携手各方共同守护“她”权益。
吴峰琳
图片: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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