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张益达 记者 徐驰)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可这“深巷”的酒香引来的却不光是好酒之人,还有可能是嗜酒盗酒之徒。近日,上海宝山警方破获一起盗窃超市酒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4日,宝山分局盛桥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报警,称店内员工在清点酒类商品时发现各种牌品的酒水均有缺失,在翻看店内智能安防设备后发现,前一天,曾有一名男子偷偷将货架上的两瓶白酒揣进怀中带出了超市。
接报后,民警展开调查。通过调阅超市内公共视频民警发现,该名男子近10天以来,几乎每天都会来到超市光顾酒品货架,并且趁四下无人之际,从货架上偷偷拿走心仪的酒水,放入自己的斜背包里或插在裤腰处用衣服遮挡,再把货架里层的酒移到空位处遮掩,最后若无其事地离开超市。民警根据男子作案时间调阅周边道路的公共视频并一路循线追踪,最终在嫌疑人朱某的临时住处将其抓获。同时,在朱某家中也发现了部分从超市里盗窃得来的白酒和空瓶。
据朱某交代,因为自己最近手头拮据但又嗜酒如命,酒瘾上来后就动了偷酒喝的念头。朱某通过观察发现,小区边上的超市内平日里只有2名工作人员,酒类摆放的位置相对靠里,自认为实施偷窃不易被发现。在第一次将酒藏进衣服偷出超市时,超市门口的防盗设施并未报警,所以在得手过一次后朱某便一发不可收拾,仅仅半个月共进出该超市盗窃各种各样的酒10余次,最多时一次竟将5瓶酒藏在身上带出超市。在深入调查后发现,由于安防设备老旧,辖区内另一家超市也同样惨遭朱某的“毒手”。截至案发,朱某在两家超市内盗取白酒、红酒、鸡尾酒40余瓶,涉案价值5000余元。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临近春节,商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防盗措施,切勿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有商品被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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