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祖鹤撰写的论著《书法哲学》最新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全书包括“绪论”共八章,总计30余万字,研究主要涵盖“书法与客观存在、书法主体与书法本体、书法主体与社会审美心理、书法艺术与大艺术、书法艺术主体精神与人格、书法艺术的美和丑、儒释道与书法”等内容。《书法哲学》研究书法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艺术哲学的一个部分。
在书中,作者陆祖鹤将哲学运用到了书法艺术的探索和发展之中,找到了正确认识书法和创新书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途径,初步形成了哲学层面的书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用哲学的辩证观点,探索研究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的轨迹和基本规律,以此匡正了一直来困扰书法界那种唯心的和机械唯物的创作观。
尤其,当丑书“江湖书法”在书法界泛滥并引起争议之际,《书法哲学》辩证阐述了书法美与丑的理论问题,书法美的元素“丑”能不能用劣质的书法作品来维系?从这个议题出发,确立了书法审美的正确理念。艺术美的元素“丑”需要在一定的环境下才能体现,这个环境就是:要么艺术是具象的,要么艺术具有情节等,通过“美”与“丑”的比较,其美的元素“丑”才能有效地将美衬托出来。作为没有情节、只有抽象符号的书法能不能用“丑”,有待探索。书法能不能用没有任何技法技巧的劣质作品来充当美的元素“丑”,作者持否定态度。
在书的创作接近尾声时,作者陆祖鹤的右眼患上了黄斑病变,为其论著的收尾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有点郁闷!但仔细想来,凡事都有得失。庆幸的是,‘得到’和‘失去’相比,‘得到’的内容和意义重于‘失去’。它不但让我在书法和理论的结合上迈进了一大步,而且,为宏扬中华文化尽到了作为一个华夏子孙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陆祖鹤说。
她在后记中发出了这样感慨:“任何研究和创新一方面来自于主体对于知识理论的积累和运用,另一方面任何积累又多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如果说《书法哲学》的出版能够为书法艺术发展和创新的实践起到理论指导作用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的说,它的成功是踏在无数前人的肩膀上,没有前人付出后的成果作基础,没有前人走过的弯路作借鉴,没有书法艺术及其历史作举证,本人即使有‘三头六臂’的躯体,有聪慧非凡的脑子,有不同于常人的勤奋和刻苦,也绝不可能神话般地轻易攻克《书法哲学》的难题!”(新民晚报记者 徐翌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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