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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3个业务规则 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硕     作者:杨硕     编辑:杨硕     2024-05-16 19:36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的首要之务。为持续推动“开门办服务”走深走实,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工作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举报工作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

2023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信访工作办法》,并明确上交所属于该办法适用范围。上位制度确立了大信访管理格局,明确信访事项按照“大口进入、分类处理”原则执行,并区分建议意见、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等不同事项类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导入不同途径处理。在此背景下,上交所推动建立一体化的诉求处理服务平台,将信访、举报职能与投诉、咨询和建议职能合并,统一为诉求处理职能。为厘清诉求边界,发布了信访、举报、热线三个工作办法,坚持对标对表和问题导向,明确了诉求定义、接收范围、处理方式等关键事项,便于统一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等诉求。

据了解,2023年,上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全年接到来电55549通。热线电话作为投资者表达诉求的主要渠道,个人投资者来电数量最多,占61%,是热线服务的重点;机构投资者来电占15%;证券公司来电占15%;发行人来电占5%;法院、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来电占4%。其中,投资者咨询类诉求占比超过80%。

前期,上交所已整合全部对外服务电话,整合官网“热线网站留言”和“审核举报中心”为统一的“诉求受理中心”,实现“一号通办”和“一网通办”。此次整合,主要针对信访、举报和投诉等诉求处理职能“对外不统一、对内不协调”的问题,包括出入端口不一致、处理流程不一致、管理规则不一致,容易出现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办事多头找、一件多投,以及所内业务部门重复办理、统筹不足的情况。整合目的是推动建立上交所一体化的诉求处理服务平台,构建分工明确、前后衔接的诉求处理业务体系,简明清晰、管用有效的诉求处理制度体系,操作便利、处理高效的诉求处理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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