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城事 > 城生活 > 正文

内部招待所被当作“江景公寓”供预订 消费者私下交易遭遇“退款难”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金旻矣     作者:金旻矣     编辑:金旻矣     2024-06-05 12:56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公司内部招待所,居然在住宿平台上被当成“江景公寓”供预定,消费者私下付款1300元后却遭遇“退款难”。近日,虹口区消保委披露了一起离奇的案例,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方式,避免私下交易。

“江景公寓”退款难

今年3月27日,消费者陆女士在某交易平台浏览了一家能看到黄浦江江景且价格合适的公寓。她联系商家后,通过私下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两天的住宿费,共计1300元。然而,由于行程变化,陆女士希望取消预定并联系商家退款,但商家一直拖延不处理。陆女士在多次尝试无果后,投诉至消保委寻求帮助。

虹口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拨打陆女士提供的经营者联系方式,但均未能与经营者取得联系。5月10日,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经营者办公地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寓实为某公司的内部招待所,并不对外营业。与此同时,已有其他受骗消费者报警,该公司的法务部门正与平台方对接处理。鉴于此,陆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尽量避免私下交易

虹口区消保委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平台作为交易信息的发布者,有义务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应审慎审核经营者的相关资质及商品信息,避免消费者因虚假信息而受骗。

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积极处理并尽快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解决方案。拖延处理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可能造成更广泛的社会影响,使更多消费者陷入类似的困境。

同时,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谨慎选择交易方式,避免私下交易。尽量选择大型、正规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同时,保留好交易凭证和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