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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学生资助政策(中职版)发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王蔚     作者:王蔚     编辑:王蔚     2024-07-02 13:44 | |

  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昨天发布上海市学生资助政策(2024年中职教育阶段版),分为免费政策、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等几个部分。

  免费教育资助对象为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对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费、书簿费。对残疾学生,免除学费、书簿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根据中职校收费标准,免除相应学费、书簿费。学生在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一是本市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符合免费教育政策的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学生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二是本市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不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非毕业年级学生(不含成人中专、成人中专班和成人中职班学生),学生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凡符合免费教育政策对象的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不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学生(不含成人中专、成人中专班和成人中职班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1000元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市中职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本市中职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上海市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新民晚报记者 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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