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夜光杯 > 夜读 > 正文

从残片推想原貌的野心

来源:     作者:木声     2024-07-14 16:06 | |

本书的写作冲动缘起于阅读历史作家刘勃《司马迁的记忆之野》的第十章《倾国》,其中所揭示的人物之间复杂的、明灭不定的关系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汉武帝晚年父子反目的巫蛊之祸的真相,似乎就在这张网后若隐若现。它勾起了我巨大的好奇心,我试图梳理这张网,弄清楚那些历史人物之间的关系,由此理解他们行为的动机。

我的写作向来由好奇心所驱动。上一部作品《太后西奔》缘起于读到该事件亲历者吴永的回忆《庚子西狩丛谈》——慈禧太后在庚子事变中的狼狈我曾有所知,但狼狈落魄至此仍令我震惊。这段充满细节的回忆那么魔幻,又那么真实;那么不可思议,又那么符合情理。一股强烈的好奇涌上来,我想搞清楚养尊处优、牢牢掌握大清命运四十年的慈禧太后是如何跌落至此,命运经历如此巨大的反差,对她未来的思想行事有什么影响。

拙作《巫蛊乱长安》的核心是推理和猜想。虽然中国人可能是全世界最热爱记录历史的民族,但古代历史的记载仍然不足以让后人弄清楚许多事情的细节,许多真相也就由此湮灭。我的博士生导师马勇先生曾教导我,大意是:研究近代史,比的是谁掌握更多、更新的资料。因为近代的材料档案很多,总有学者们看不到的,同时,还有一些档案虽在世间,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公开;而古代史研究比的是谁能在现有材料中看出新意,以及在材料缺失的空白处提出有创见的、逻辑自洽的和当下可见材料难以推翻的推理和猜想。这方面最杰出的例子当属陈寅恪先生的一系列大作。

近代史和古代史的这点不同,我深有体会。写作《太后西奔》时,我努力搜罗资料,但是出版后仍然还能不断看到此前没有见到的材料,甚至是与我使用的材料相矛盾的记录。在写作《巫蛊乱长安》时,我时时能感受到现存的记载和那段丰富的历史比起来,只算得上是残破的片段,在片段之间隐约能看出一些事的蛛丝马迹,但是仅靠这些片段就得出一些结论,按照历史研究规范来说不可接受。比如汉武帝有可能是非正常死亡这些事情。还有一些事,仅凭常识就能知道,必须具备一些因素才能发生,但是史家只写这些事发生了,但促使它们发生的因素没有任何记载。巫蛊之祸的关键人物江充被赵王通缉,在出行被严格限制的西汉时期,他却能够逃到长安,并且顺利地将自己的诉状递到武帝案头,在武帝提出召见他时,竟敢自定着装,而他的装束正是武帝所好。这中间任一环节都不可能是单靠他自己能解决的,但谁在帮他?为什么帮他?江充应允以什么回报?只能结合其他材料去推理、去猜测。

我写作这部作品很多时候就是在历史的碎片中去推想历史的真相,有时猜到山穷水尽处,超出了编辑容忍的极限。比如关于苏文的一章,编辑就认为推理太过,说:“要不你写成小说吧。”其实我也认真考虑过这个提议,万一自己有成为下一个马伯庸先生的潜质呢?不过仔细考量下来,要成为一个完整圆滑的故事,需要补充的细节太多了,篇幅恐怕不小,主人公的动机更得无中生有,于是只好充分说明后,作为番外篇附在文后。

不过读者诸君也不用担心,这部小书在行文时很注意区分历史材料和推理猜想,并且特意加上注释,这让读者能明白地看出来哪些是《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等史籍的记载,哪些是它们彼此矛盾之处,哪些是历代研究者的成果(其中也有大量这些研究者的推理),哪些是本书作者的推理和猜想。只要你阅读时略微专注,就不会被迷惑。书稿付梓前,承蒙在巫蛊之变问题上深有研究的李峰教授通读全书,提出很多宝贵意见,订正了书稿的一些错漏之处。这使得这本推理与猜想之书具有了相对坚实的基础,我非常感谢。除此之外,本书内容还有什么错误,概由作者负责。

本书本质上不是要展现作者新发现的历史真相,而是展现历史的可能性。已经发生的历史具有唯一性,但如果只能依靠破碎的残片去还原它,它就具有了丰富的可能性。我以为,在充分掌握现有历史材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可以对其中的缺失之处,对因果链条的断裂处展开推理与想象。在不违背现有材料(包括文献与考古发现),不违背逻辑和常识,不背离人心人情的前提下,每一个推理和猜想都具有同等的价值。我希望本书能激起读者对历史想象的热情,焕发读者推理历史可能的冲动。看完本书后,在符合以上限定条件下,读者自己做出的推理与猜想的价值不比任何学术权威差。

想象与推理,在满足我所提到的限定条件时,不但不会贬损历史学的价值,还会给它增添魔力。在当今,历史学能够被证明是实证的、客观的科学这一点已经越来越困难时,还不如为其加持“可能性艺术”的冠冕。

我要在此感谢我的父母与岳父岳母。这本书写作三年中的大多数时候我们的小家庭轮流与两边老人住在一起,承蒙他们帮助照顾我初生的小女儿,我才得以有精力写作此书。本书初稿最后一章完成的时间是2022年11月25日。(木声)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