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谭 > 以案说法 > 正文

针对同行恶意乱喷墙面广告 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被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解敏     作者:解敏     编辑:赵菊玲     2024-07-19 15:32 | |

“同行是冤家”,近日,这句话在两个打井人身上得以一见。为报复同行涂抹自己的打井喷漆广告,一方竟想出在多处民宅墙面上给对方乱喷广告,好让同行受到群众指责,不想事与愿违,其行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

崇明公安供图(下同)

今年6月的一天,在崇明从事打井生意的张女士在新河镇租住地附近发现一个怪事,当地多户民宅干净墙面上都被醒目地喷上了打井广告,广告里的联系电话却都留着张女士的电话号码。

“自己明明没喷涂过广告,也没让工人去喷过,怎么会有人替自己乱喷广告呢?”张女士虽有疑问,但面对这样的“好心帮忙”,她没有多想。

之后没几天,张女士连续接到墙面被涂广告农户的指责电话,称她破坏了他们的墙面,要求她赔偿损失并恢复原貌。直到这时,张女士才明白过来,是有人在恶意整她,生意和生活都受到影响的张女士选择了报警。

崇明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民警上门后,张女士讲出了前情。原来,早在今年4月的时候,张女士就在租住地邻居墙上发现了一个新鲜的喷漆打井小广告,当时广告上的联系电话是个陌生号码,由于张女士也是做打井生意的,她觉得对方故意挑衅,是在抢生意,于是涂抹掉了对方喷涂的小广告。不久,张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质问她为什么把周边的打井广告都涂掉,末了发来“你给我小心一点,有你好看的”短信,扬言要给她点颜色瞧瞧。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当事人陆某,陆某承认该起恶作剧系其所为。据交代,从事打井生意的陆某于2023年7月份来过崇明,当时曾在崇明的新河、堡镇等地区的民宅墙上喷涂过“专业打井,联系电话”等广告字样,一段时间后离开崇明,去了其他地区打井。

接下来的日子里,陆某一直没有接到来自崇明的打井生意,今年4月陆某带着疑惑再次来到崇明查看情况,发现之前写的小广告都被人涂抹掉了。陆某因此很生气,认为是涂抹掉其广告的人影响了他的打井生意,通过多方打听,陆某知道系同为打井的同行张女士所为,又通过另外的同行要到了张女士的电话。之后陆某想出一个报复办法,多次随机在一些民宅的干净墙面和门上喷涂打井广告,并留下张女士电话,好让被喷涂的居民责怪她,进而被有关部门处理。

结果,适得其反,陆某随意喷涂广告损毁他人墙面,故意留下同行电话号码,发送威胁短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自己陷入了违法的境地。经民警教育,陆某深刻认识到其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主动将被破坏的民宅墙面恢复原貌。

目前,陆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崇明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讯员 陈卫国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