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评论 > 正文

新民快评|“秘境探险”勿成“盲目冒险”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赵菊玲     2024-09-05 14:43 | |

近年来,“秘境”“野奢”等旅行产品广受欢迎,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往户外探险。殊不知,深坑、野山、秘洞等户外探险,对于普通人而言存在着诸多未知风险。

图源:东方IC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天坑秘境探险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起事故中,游客在天坑下降时急速坠落,导致九级伤残。法院判决,旅行社和领队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各承担40%责任,游客因存在操作失误,承担20%责任。

这场“秘境探险”的结果发人深省。如今,许多人不再满足于“走马观花”式旅行,而是希望在亲近自然的过程中有更深入的体验。因而,户外探险活动因新鲜、神秘、刺激、小众等特点变得火热。但是,户外探险不能拿生命冒险,无论是参与者还是组织者,都应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盲目追求刺激,或是缺乏必要的准备与保障,很可能酿成不幸后果。

户外探险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受伤320人,造成156人死亡,26人失踪。这些数字足以敲响警钟。对户外探险的参与者来说,需要有正确的自我认知,懂得规避风险,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对于组织者、服务者来说,更要提高专业能力,具备专业资质,在活动中恪尽职守。像在上述天坑探险引发的事故中,活动开始时,领队尚未到达现场,就是明显的失职。

人们对户外探险活动的兴趣,带来了不小的商机;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行业乱象。比如,一些组织者为了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盲目组织“野游”活动。一些户外探险的场地本身就是“野景点”,缺乏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不要让户外探险成了“盲目冒险”,以安全为前提,才会有真正精彩、难忘之旅。

纪玉/文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