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国内 > 正文

制毒犯廖某,被执行死刑

来源:中国禁毒微信公号     编辑:沈小栋     2024-09-07 14:19 | |

  9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县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

  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