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浦东警方通报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集卡车直行路口时,为避让左转车辆,向右打方向导致侧翻,压到一辆途经小客车,小客车内5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这起事故还在调查中,各方责任尚不清楚。但就目前警方通报的情况来看,事故起因是为了在路口“避让左转车辆”。
图源:东方IC
车辆行驶到路口时提前减速,这是每名驾驶员都应知道的常识。然而,一些驾驶员遇到信号灯交替时,往往因为“抢”灯、“抢”行,酿成交通事故。今年5月1日中午,杨浦区宁国路杭州路口发生一起搅拌车与轿车相撞事故,地面留下长距离刹车拖印,轿车严重受损,所幸事故中无人伤亡。路口停止线,是防范交通风险的重要标线,停止线一旦遭“逾越”,规则遭破坏,交通风险就陡增。
不仅驾驶员可能“抢”出祸端,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也有可能犯交通肇事罪。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致骑车人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最终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过路口时都不要心存侥幸,别拿“安全”换“时间”。
路口停止线不该成为争分夺秒的“穿越线”,而应是交通法规的“高压线”。交警部门应加强执法及日常宣传,全面提升人们的文明守法出行意识,习惯在路口停一停、等一等。有一些路口,人们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容易发生“抢”灯、“抢”行为,交警部门可以通过优化这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方式,有效提升路口安全性。
“抢”易惹祸,“让”可平安。在当今繁忙的城市交通环境中,路口秩序尤为重要。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筑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方翔/文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