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公布我国南海部分岛礁标准名称。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和自然资源部、民政部2020年4月公布的《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关于公布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的公告》继续有效,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