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国内 > 正文

无期徒刑!广西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鸿起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韦嘉维     2024-11-29 18:12 | |

  2024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鸿起受贿案,对被告人陈鸿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鸿起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来源:央视新闻(下同)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鸿起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道路工程、涉水工程、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31万余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鸿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陈鸿起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部分退赃,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