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失管的林地曾一度满目荒芜,覆满了工程渣土,占地达百余亩。而如今,公益检察官前往现场“回头看”时,这片林地树木成行,再度被绿意装点,重现生机与活力。至此,这起违法迁移林木倾倒渣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画上圆满句号。
图源:东方IC
该案践行“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理念,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是浦东新区首例违法迁移林木倾倒渣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违法堆放渣土,破坏生态环境
2022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某镇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一林地存在渣土堆放现象。同年11月,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初步审查,于2023年3月16日对该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经审查,负责该地块养护的单位K公司自2022年6月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迁移林木用于堆放工程渣土。经鉴定,涉案地块倾倒固体废物262800立方米,致使林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破坏林地面积达134.79亩。此外,涉案地块局部区域因填埋含塑料和织物的混合垃圾导致地下水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过基线水平。
“这片土地用途是滩涂,大片林地本应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生态作用。”检察官表示,该公司迁移林木、堆放渣土的行为长期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023年4月12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出公告,并告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4月23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函复浦东新区检察院由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对于造成的生态损害,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履行赔偿义务,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2023年4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多次参与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就涉案园林生态损害赔偿事宜组织召开的预磋商会议,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为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提供法律意见,并重点提示违法毁林堆放工程渣土范围广、面积大、持续时间长,应当依法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期间损失责任。
2024年11月,在浦东新区检察院的见证下,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代表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并与赔偿义务人K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1200余万元。
跟进监督,实现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根据协议,除支付相应赔偿款外,K公司还须履行修复责任。”检察官指出,损害赔偿协议的达成,有利于高效完成生态修复,同时让“生态破坏者”转变角色成为“修复者”起到警示教育意义。
自2023年5月始,K公司分区域轮动开展土壤生态修复,通过土层重建、表层渣土筛分、种植前土壤改良翻耕、种植后绿肥种植等方式全面完成了涉案林地恢复工作。浦东新区检察院全程监督修复过程,多次至现场跟进土壤修复、林木补种及修复后的评估工作等进度。
目前,案件所涉及生态修复工程已基本完成,治理后的林地重现草木青葱的美景。
通讯员 施晨霞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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