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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险员瞄准老客户,伪造保单骗取钱财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梅璎迪     2024-12-12 19:19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珊珊 记者 郭剑烽 )保险公司离职保险员,伪造原公司保单与老客户签订20余份保险合同,骗取费用30余万元。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起案件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图源:东方IC

2016年,许女士在购买A保险公司保险时结识了保险员廖某,之后几年两人几乎没有联系。2019年8月,许女士突然接到廖某电话,对方向许女士推销理财保险,并承诺有5.4%的年化利息,为期一年即可自由支取。由于利息十分可观,许女士于10月购买了6000元的理财保险,并签订了保险合同。

之后的五年里,许女士陆陆续续向廖某购买了20份高利息收益或追加养老金的理财保险,投入了30余万元,然而保险到期时,许女士却一张保险单都没有能够兑付。“一开始我是有点怀疑的,但是想到收益非常可观,且我手里有保单,就没有再多想了。”许女士回忆,“期间,他偶尔会以医疗保险、礼品折现等理由向我返现,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2万多。”

2024年6月,许女士参加A保险公司客户活动时,将廖某与之签订的保险合同给工作人员核实,没想却得到了保单系伪造的答复,且工作人员告知许女士廖某早在2017年就已从公司离职。许女士发觉被骗,于当月17日向警方报案。

9月24日,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7年我从保险公司离职后,将积蓄都投入到P2P理财中。2019年公司爆雷,积蓄一夜之间全没了。我急于投资回本,就想通过联系之前做保险销售时维系的客户,伪造前公司的保险理财合同骗取客户钱款,再去投资赚回本金。”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为了使客户更加相信,廖某自行从网络上下载了A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模板,并私刻了一枚保险公司的公章,用于与客户签订合同。

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4年6月,廖某冒用A保险公司员工名义,与许女士签订虚假保险合同,骗取人民币33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4年6月,廖某还用上述手法骗取被害人傅先生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保险公司员工的名义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同时,要仔细核对保单的真实性,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咨询。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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