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谭 > 正文

将“私家车”变成“共享车”?这点“小便宜”贪不得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梅璎迪     2024-12-12 19:04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自行车早上还好好停在地铁站,下班回去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日前,上海宝山警方在“砺剑2024”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盗窃自行车案件,抓获一名违法行为人。

图说:监控画面。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11月29日22时许,辖区居民李先生来到吴淞派出所报警,称家里的两辆自行车在短短两天内先后消失不见,怀疑有人故意为之,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到,李先生每天早上骑自行车前往地铁站上班,由于车辆已使用多年较为老旧,便没有上锁。28日17时许,李先生下班回来发现自己的车找不到了,便步行回了家。第二天李先生骑老婆的自行车前往地铁站上班,万万没想到的是,待其晚上回来时,早上停在这里的车也不见了!李先生四处寻找,也没有发现车辆的踪迹。

民警调阅地铁站周边的公共视频后发现,就在李先生离开半小时后,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从地铁站出来,径直走到自行车停放区,一番寻找后将李先生的自行车骑走。民警立即调阅第二天的公共视频,根据男子的身形、穿着等体貌特征判断,连续两天将李先生家车骑走占为己有的竟是同一人。随后,民警根据线索循线追踪,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权某,并将其抓获。

“我着急上班,看到有车没上锁就骑走了。”到案后,嫌疑人权某为自己辩驳。原来,为了节省车费,权某打着用车“时间差”的主意,看到有“空闲”未上锁的车辆就将车骑走,等到下班时再将车骑回。

别人好好的“私家车”就这么被他变成了“共享车”,不管权某如何狡辩,他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目前,违法行为人权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居民外出停放非机动车时应及时上锁,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若发现车辆被盗请及时报警求助。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