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浦东警方依法行政处罚两名违反防疫规定行为人!其中一人现在成为了志愿者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洁     作者:杨洁     编辑:赵菊玲     2022-04-14 20:03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洁 通讯员 马晓杰)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个别人员只顾自身利益、自己方便,违反防疫规定外出,不仅影响防疫工作,也会对自己及他人造成感染风险。14日,浦东公安分局对两起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图说:浦东警方依法行政处罚违反防疫规定行为人 浦东警方供图(下同)

自4月11日起,上海全市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在封控区域内要做到“人不流动、足不出户”等要求。北蔡镇一行政村属于封控区域,但在4月14日,北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村有村民私自外出,并立即找到了违反“足不出户”防疫规定、擅自外出的胡先生,现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同日11时许,另一封控村村民周先生也不顾防疫规定、自行外出,在道路上遇到了正在巡逻的北蔡派出所民警。针对周先生违反“足不出户”防疫规定的情况,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周先生已成为了志愿者,在村内忙活起来,协助村委会工作人员清理转运村民生活垃圾。

在现阶段的抗疫工作中,浦东警方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及时发现消除封控区域内人员流动、聚集等疫情传播风险点,坚决落实“人不流动、足不出户”等要求,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浦东警方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等违法行为继续实行“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