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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上海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非沪籍也可在沪登记结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一能     作者:李一能     编辑:王佳烨     2023-05-29 19:10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本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在6月1日正式实施。

跨省通办是一项改革举措,它调整了以往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均不是上海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在本市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前来办事的准新人需提供齐备、真实、清晰、合法、有效的证照,证照显示的关键要素如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等要保持一致。如果一方准新人非本市户籍,而准新人户籍地数据库完整准确,那么准新人的相关信息就能在全国联网的数据库中查询得到。只要满足上述相关条件、满足依法办理要求,上海将积极为准新人们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做好服务。

图说:本市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市民政局供图

跨省通办试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跨省通办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例如,一对在上海生活工作多年的恋人希望近期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上海,姑娘办理了上海居住证,而小伙则没有办理。他们虽然户籍地都不在上海,但姑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就符合在上海跨省通办的申请条件,两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在上海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试点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既可以线上预约、电话预约,也可以现场预约。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线上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也就是5月31日就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婚姻登记预约”等办理预约。

华侨是否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本次跨省通办试点办理的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跨省通办。

现役军人是否可以在上海申请结婚登记?

对于现役军人,如其部队驻地或者其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或结婚对象的户籍在上海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在本市办理。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如果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的,可否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的,可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实体身份证没有带在身边,是否可以出示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

目前,本市户籍居民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可以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电子证照。双方均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除居住证可以使用电子证照外,办理婚姻登记时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实体证照。登记双方都得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实体证照。

进行跨省通办时持有的实体居住证过期了,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当事人提交的居住证应当在有效期内,如果小爱的居住证即将到期了,可以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如果小爱的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同样也可以先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签注手续,再到本市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持有的实体居住证与户口簿、身份证记载内容不一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等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非沪籍市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如果在家乡提出了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想到上海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吗?

不可以。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想要在上海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先在家乡撤回离婚申请后,再到上海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内,国籍发生变化由内地居民转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是的,一方或双方国籍发生变化,或由内地居民转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不在跨省通办范围内,须回户籍地所对应的办理涉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重新办理离婚申请。

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我的身份已被他人冒用,无法进行结婚登记了怎么办?

如果身份被冒用了,且婚姻登记记录显示结婚,可以按照《<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调查后,会发送撤销结婚登记的司法建议书,民政部门根据司法建议书撤销结婚登记之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同时,按照《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对冒用身份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或8:30-11:00,下午13:30-16:30或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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