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帮侬忙 > 正文

消防栓被“困”栅栏内 出水困难存隐患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钱文婷     2023-11-02 19:16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最近,市民黄先生向“新民帮侬忙”栏目反映,闵行区联达路附近的一处绿化带内,一个消防栓被栅栏完全挡住。他对此感到不解:“万一需要出水,这消防栓还能及时、快速地取用吗?”

网友供图

记者从黄先生拍摄的照片上看到,这只红色的消防栓外表簇新,被人安置在绿化带内。不过,一长排栅栏“挡”在了消防栓的前面,甚至直接抵住出了水口。据黄先生讲,这段靠近地铁8号线沈杜公路出入口。“万一有出水的需求,可能先要把栅栏拆除,这肯定给取水造成困难。另外,这个消防栓还能够正常工作吗?”黄先生表达了担忧,他说看到这个消防栓被困有一年多之久,显然无人问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显然,阻挡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对此,市民希望有关部门适当调整栅栏的位置,不要人为给消防栓“加锁”、设置障碍。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