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钱女士向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栏目反映,她在本市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车子还没拿到手,却被告知“撞了”。双方对后续协商事宜产生分歧。
图说:新车被撞 采访对象供图
钱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30日,她在位于沪太路上的一家4S店订购了一辆新车,车价是35万多元。当日她支付了订金3万元,并签署委托服务协议。11月18日,她接到新车到店的电话后,去店里验车和支付了余款32万多元,同时约定11月23日完成上牌后交付车辆。
好事眼看就要顺遂,没想到突然“喇叭腔”了。“11月22日,店方联系我,说在洗车的过程中,把我的车子撞了。”
23日一早,钱女士赶到4S店,看到“左侧车门处撞了四五处凹陷,车身划痕明显,露出了底漆。”据店内监控视频,当日工作人员送车清洗,与另一名工作人员没有配合好,致使洗车机擦撞到了左侧车门。
面对这样一辆“严重瑕疵”车辆,钱女士拒绝接受。
钱女士说,店方当时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方案一:退款。方案二:维修并赔偿维修金额双倍金额。钱女士希望退车或换车。但1天后,店方态度转变:不同意退款。
11月28日,记者联系该4S店,工作人员承认,钱女士的新车还未交付,的确在洗车过程中与洗车机因操作不慎碰擦,需油漆和钣金修复。但客户提出的要求,公司未通过。公司希望可以通过维修和适当补偿的方式,解决这一纠纷。
今天上午,钱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多次协商,目前4S已同意全额退款。
新民晚报记者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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