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刚刚官网披露,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该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廷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相关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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