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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偷懒就去偷电缆?5人团伙借道路改建偷盗电缆被判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解敏     作者:解敏     编辑:赵菊玲     2024-04-09 18:58 | |

电缆是保障居民日常用电的重要工具,因电缆线的铜芯价格昂贵,加之其遍及城市各个角落,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王某平日游手好闲,没有固定收入的他根本不想找工作,整日研究如何通过“捷径”赚大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王某了解到施工场地的电缆线很值钱,于是他召集一群狐朋狗友,准备大干一场——偷电缆。

图说:面包车运输偷来电缆 普陀检察院供图(下同)

王某注意到道路上经常有施工人员在作业,挖开的路面,电缆暴露在外很好下手。王某决定混迹在施工人员中,为了结识道路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每当碰到有路段在施工时,王某便主动上前攀谈,顺利结识了道路施工公司的谢某、方某和吴某。

熟络之后,王某大胆说出了偷电缆的想法,并承诺销赃后会分给他们好处费,在利益诱惑面前,本应在施工现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谢某三人沦为了帮凶。

之后,每当王某准备偷电缆时,都会事先打电话给谢某等人,提前得知道路改建的路段及时间。偷盗时,谢某等3人还会在外围站岗望风,王某等人偷盗成功后,将电缆运走并进行销赃,再进行分赃。“偷电缆来钱真快啊!”沉浸在分赃喜悦中的王某等人想不到,偷电缆来钱快,落网更快。

2023年7月14日,电力公司接到匿名举报,称在铜川路某路段,有人在偷盗地下电缆。电力公司核查后立即报案。随后,王某、谢某、方某、吴某、康某等5人被抓获归案,另有几名盗窃者因身份不明正在调查中。

施工单位管理存在漏洞 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道路改建施工单位谢某、方某、吴某三人至普陀区多处路段,以道路拓宽施工为掩护,盗窃电力公司埋设在地下的电缆线。盗取成功后,由康某负责运输并销赃。

检察官认为,王某等5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24年1月31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某等5人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两千元到六千元不等。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相关道路改建施工单位作为承包方参与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在工地场所监管、防盗措施建立和员工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普陀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排查梳理,针对工地场所监管、防盗措施建立和落实等方面出台严格细致、具体可行的制度办法。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及法治宣传,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恪守职业操守,规范履职。

检察官提醒:偷盗电缆不只是简单的经济损失,对用电安全、道路行车、电网运行等都有不良影响,偷盗电缆行为触犯刑法,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通讯员 王晓丹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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