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王晓阳)“作为国有企业,更要增强法治意识,了解并遵守市场规则,注重预防和控制刑事法律风险发生,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近日,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曹婧受邀参加虹口城发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虹口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纪检日活动,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为主题开展廉政讲座。
虹口检察院 供图
曹婧围绕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与职务犯罪,结合发生在国企领域,特别是与园林绿化、停车费收取等相关的案例,剖析犯罪特点和发生原因,并进一步提出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要点,帮助国有公司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真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远离职务犯罪,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风险仍然存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把好8小时工作以外生活交际圈,形成自我廉政意识。公司更应扎紧制度笼子,筑牢思想篱笆,不要让监督浮于表面,不要让审批流于形式。”曹婧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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