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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心上事”,为何成为检察官“上心事”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一能     作者:李一能     编辑:赵菊玲     2024-04-09 19:04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周士梦)如何帮助企业走出维权困境?如何全方位守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何打好法治“组合拳”优化营商大环境?虹口区检察院以一体履职给出答案……

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虹口区检察院落实“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求,通过行政、公益、民事的职能融合,切实维护B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促进争议实质性、一揽子化解,让民企“心上事”真正成为检察“上心事”。2024年3月,虹口区B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对区检察院通过融合履职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困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达感谢。

虹口检察院供图(下同)

助力打造健康租赁环境

时间回到2022年7月,虹口区检察院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参与区违法租赁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检察官在走访调查时发现,某街道多地未经批准将闲置商业、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违规改建和转化为租赁住房。该街道辖区T地的实际承租方、民营企业B物业公司也存在违规租赁情况。

随即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多次走访规模性租赁点位调查取证,同时还赴区市场局调取相关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前往该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了解违法租赁场所的整治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作为房屋租赁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非居住存量房屋违规改建和转化为租赁住房项目的属地监管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在沟通中,检察官刘强直言不讳。

2022年8月26日,区检察院向该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牵头组织违法租赁项目的整治。但检察官不仅仅指出“病症”,也送上“药方”。检察建议后附送的《关于依法开展违法租赁项目专项治理的检察法律意见书》《违法租赁项目专项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上海城市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三份执法指引,为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提供详细参考。

另一方面,2022年10月27日,区检察院向B物业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根据“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义务,确保出租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加强对承租人员的风险安全提示,同时配合属地街道和职能部门开展违规租赁情况的整治。街道办事处和B物业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回复采纳。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中,B物业公司负责人反映T地的第一层曾出租给国有企业S菜场,经营菜场业态。但是租赁至2022年3月31日止后未再续约,现场有较多遗留的资产未予回收清理,国有资产存在脱管和损失风险,且也影响了B物业公司的后续出租。

B物业公司的运营面临困境,了解情况后,行政检察部门积极能动履职,及时将线索移送至本院公益检察室。在公益检察室检察官的督促下,2022年12月19日,S菜场及时收回、规范处置留存在T地的相关国有财产。

此外,行政检察部门还了解到B物业公司曾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法租赁整治工作所作的行政决定,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书。2022年9月2日,B物业公司又通过邮寄方式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1月,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为了切实维护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做出了一系列努力,我们都看在眼里。”最后B物业公司负责人自愿撤回起诉、息诉息访。后来,就有了开篇送锦旗的一幕。

然而,国有企业S菜场和民营企业B物业公司之间还存在另外一个“结”需要解开:双方因租金支付问题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为彻底一揽子解决双方的矛盾,2023年11月7日,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又联合民事检察检察官共同向相关单位调查了解,搭建双方沟通协商平台,最终消除误解,也实现了民事纠纷的诉前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展之需、企业所盼是我们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我们始终秉持一体履职和平等保护理念,以检察之力护航虹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检察官刘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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