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图 网友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4月9日,新民App持续关注了当日凌晨发生在闵行区曙建路185弄小区的一起火灾事故。火灾造成小区室外停放的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幸未造成人员伤亡。闵行警方对两名人员作出了处罚。
经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为室外集中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故障自燃引发火灾。
经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消防救援支队核查,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已对该车车主李某(男、25岁)处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此外,事故核查中,发现事发小区西侧的消防车通道在事发时段被一辆牌照为沪JY***3的机动车占用、堵塞,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已对该车司机姜某(男、49岁)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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