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三十五年驾龄老司机开车竟打盹儿,造成一人死亡被判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黄佳琪     2024-04-10 18:13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黄若媛)男子胡某某因长时间驾驶导致困倦,竟驾驶货车撞击停靠在路边的另一辆货车,造成该车司机当场死亡和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日前,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胡某某是一名工龄30余年的货车司机,自认为对驾驶事项轻车熟路。2023年6月27日早上5时,他驾驶大货车从浙江某地出发,17时30分左右,胡某某驾车从上海市青浦区某出口下了高速。

此时的胡某某已经陆陆续续开了一整天的车,下高速后,他心理上开始放松,困意逐渐上涌,眼皮子渐渐闭起,竟不受控制地打起了盹。突然,只听见“砰”的一声,胡某某一个激灵,立马下车查看,只见路旁停着一辆货车,有个人倒在车边没有反应,意识到是自己的车子和边上停着的货车发生剐擦,正好撞到了处于两车之间的此人。

“我当时行驶在最右侧车道上,看到前方非机动车道停着一辆大货车,就想着靠左开一点,但是迷迷糊糊竟然搞错了方向,车子直接右偏就往货车上撞了。”胡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才如梦初醒,反应过来自己撞了人,尽管立即拨打了110和120急救电话,但受伤男子仍在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查,胡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刑法》,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货车体积大、驾驶位高、视线存在盲区,因此,广大司机朋友尤其是货车司机更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切勿疲劳驾驶,减少安全隐患。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