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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体化商事纠纷解决新平台 ,闵行法院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哲     作者:鲁哲     编辑:包雍尔     2024-04-11 08:50 | |

4月10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发挥仲裁优势、共建一体化商事纠纷解决新平台合力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今后仲裁员将进入调解员队伍,这在上海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图说:签署协议现场。闵行提供

闵行法院介绍,这项合作是积极构建非诉挺前、诉调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将第三方专业力量引入商事纠纷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新型一体化多元解纷平台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探索。

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一直是商业活动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以其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开放的商业环境,吸引了海内外众多优秀的企业和人才。随着全球化加速和科技创新,商事主体面对的环境和挑战多变,商事主体的需求变得更加复杂和多维。

根据合作协议,闵行区人民法院与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建立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功能互补的快速、便捷、公正、高效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商事纠纷多元化争议解决高地”为目标,作出以下尝试:

*打造一体化商事纠纷解决新平台,形成调解方式挺前、仲裁及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先行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确认,或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先行调解不成功的,尊重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

*建立仲裁员、调解员双向交流机制。闵行区人民法院将设立调解室,由上海仲裁委选派仲裁员进行调解,闵行区人民法院可推荐调解员,经确认后纳入调解名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多元、高效的解纷途径。

*建立特定类案件“优先推送”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在涉外、金融、知产类案件及新类型、新业态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作用,优先引导该类纠纷进入仲裁、调解程序,推动商事纠纷化解机制降费、减时与增效。

*确立“有偿+低成本”调解工作模式。针对闵行区商事纠纷整体数量大、涉及小微企业多、个案标的额相对低的特点,上海仲裁委以“有偿”支撑专业调解队伍建设,以“低成本”吸引更多商事纠纷导入调解通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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