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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数万元帮儿子“托关系”找工作 却让“捷径”变“劫径”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解敏     作者:解敏     编辑:包雍尔     2024-04-11 18:01 | |

今年3月初,顾女士到崇明区港沿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为给儿子找工作被人骗了好几万。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其在饭局上结识了孙某。孙某声称在崇明找工作就找他,搞得定“五险一金”,但是需要花钱“疏通关系”。顾女士当时正苦于儿子长期无业在家,与孙某一拍即合。

图说:聊天截图。崇明公安供图(下同)

当年10月底,顾女士上门以现金方式交给孙某2万元,孙某信誓旦旦保证,认识当地某福利院人事科工作的朋友,同时让她儿子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

过了一个月,顾女士还没等到儿子入职的消息,心中倍感疑惑,便微信联系孙某。孙某表示,关系已经打点好了,但是需要顾女士的儿子考取相关资格证,他也有渠道拿到考试答案。顾女士便毫不犹豫又从银行取出1万元现金再次交给孙某。

直到2023年12月,顾女士仍未等到儿子考证和入职的消息,便再次电话询问孙某。孙某表示,证已经找人代考,等到来年1月初便可入职,但是12月25日前需缴纳面试、培训、服装等各种费用5000余元,时间非常紧迫。顾女士心想前面的钱花都花了,最后也不差这一笔钱,便在12月24日汇入孙某卡内。

图说:转账记录

直至2023年12月25日顾女士再次联系孙某时,发现孙某微信、电话都打不通,他只在微信上回复:“入职的事情耐心等待就行了,培训帮你搞定了,等通知吧!”这一等,便又是三个多月。直到她察觉自己可能被骗,遂到派出所报警。

据此,港沿派出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循线深挖,发现孙某通过“介绍工作”为幌子,以收取“介绍费、考证费、服装费、培训费”等为由前后骗取顾女士在内3名被害人共计12万余元。随后,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孙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孙某对其以“居间介绍”为幌子骗取顾女士等人1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求职者要通过专业正规的平台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进行求职,不要轻信“托关系、有后门”。尤其遇到入职前要求提前缴费,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入职体检费等,有必要向用人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如遭遇求职诈骗要及时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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