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渔网”变“法网”,崇明两男子因非法捕捞被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解敏     作者:解敏     编辑:包雍尔     2024-04-11 18:01 | |

日前,崇明区港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时,远远看见河道旁有一丝丝亮光闪过,警觉到有人可能在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徒步前往查看情况,两人见到有人向他们靠近,立即抛下工具撒腿逃跑,民警见状随即展开追捕,十分钟后在稻田旁将张某抓获,并在案发处发现被捕获的鱼和自制的电捕鱼设备。民警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后不一会,另外一男子张某华也主动来到派出所,称要投案自首。

图说:抓获犯罪嫌疑人。崇明公安供图(下同)

经讯问,张某和张某华二人为兄弟,当天吃完晚饭后,发现房间内有一组闲置的电瓶,便自己动手砍了根竹子,连接上网抄、电瓶后,两人摸着黑前往港沿镇一农场北侧湖内进行电捕鱼。不到十分钟后,两人已经捕到满满一盆渔获物,正当两人沾沾自喜之时,被在辖区巡逻的民警发现。

图说:闲置的电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崇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十年禁渔。同时,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上海市辖区内黄浦江水域及其他内陆水域也开始全面禁捕,崇明公安也加大了对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打击力度。

警方提示:杜绝非法捕捞,莫存侥幸心理,切勿贪图小利让“渔网”触碰“法网”。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