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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买分卖分被行政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屠瑜     作者:屠瑜     编辑:郁晶陶     2024-04-26 18:22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王瑱威 叶智娟 记者 屠瑜)为了不“浪费”驾驶证周期内的分数,竟然想买卖分数赚点小钱?贪图这种蝇头小利,终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近日,金山公安分局蒙山路派出所民、辅警在窗口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了猫腻,循线追踪,最终抓获买分卖分的何某、陈某、李某三人。

图说:陈某在窗口佯装车主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供图

4月10日下午,男子陈某到蒙山路派出所窗口要求处理一起2024年4月发生在江苏省的“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窗口民、辅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陈某的驾驶证从未有过处理该辆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且该辆轿车非其本人名下,存在代扣分嫌疑。在民警的反复提醒下,陈某仍旧要求处理。民警在进一步询问陈某与车主关系时,其神色慌张,一会说是亲戚关系,一会又说是同事关系,前后存在矛盾,且无法提供车主联系方式,对该辆车品牌、颜色及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时间、地点等问题均答不上来。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陈某最终承认了其“卖分”的违法行为。其在明知“买分卖分”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经不起中间人李某给予好处费的诱惑,替代其他车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欲从中获利。后民警循线追查,抓获了涉嫌买分卖分的何某、李某。何某交代其在4月6日回江苏老家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便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李某欲找人代扣分处理。据李某交代,其收到何某的请求后,答应帮何某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行为,并介绍陈某替代车主何某进行记6分的交通违法处罚,从中获利。

最终,李某、陈某、何某等人分别因实施介绍替代记分、实施替代他人记分、实施由他人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被金山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应由交通违法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前往全市各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审理窗口接受处理,也可通过App进行自助处理。驾驶证“买分卖分”是违法行为,为逃避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措施,无论是“买分”的驾驶人还是组织、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中介人、卖分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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