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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称——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新民网·晚报推荐】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工会组织应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举行专题记者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别在职工报酬上打主意
在经济困难的形势下,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应该取消?昨天,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李守镇态度明确:工会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是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所得到的最低的工资标准。我们可以认为,它是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生活的‘保险绳’。”
李守镇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60元,一个劳动力工作了一个月,得到860元的报酬,按照现在的水平来看,也就是一个最低的生活水平。当前我们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困难,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解决企业困难、渡过难关的根本所在。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应从长计议,不要总在职工的劳动报酬上打主意。”
平等协商协调劳动关系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了“协商薪酬”。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集体协商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协商都做了规定。在当前企业遇到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更该用好平等协商,来协调劳动关系矛盾。
张建国说:“当前企业困难,劳动关系中确实面临着很多矛盾,这些矛盾大多数都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这些问题,一个办法就是平等协商,通过工会代表职工和企业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劳动关系中的一些矛盾进行协商,从而达成一致,这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都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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