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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树浓:挺虎官员忽悠问责制的新形式

    来源:燕赵都市报2009-05-05 09:58
      朱巨龙和孙承骞低调复出,官复原职了?网友无意间在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网站上看到这两位去年因挺虎而遭免职的官员又以“省林业厅领导”的身份出现。该厅官员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并未恢复此二人职务,只是在免职之后保留了级别和待遇。(5月4日《南方都市报》)   官员说的保留级别和待遇,是指朱、孙两人虽被免去省林业厅副厅长的职务,但仍然是厅党组成员,并出任副厅级调研员,享受跟副厅长一样的待遇。厅党组成员也好,调研员也好,我们以前叫虚职,就是有待遇无权力。后来改叫非领导职务,根据《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而食其禄”,我认为在现代行政体制中“食其禄而不谋其政”者还是少些为好。而事实上,当初国家设置非领导职务制度,就是为了精兵简政、防止有行政权力的正副职领导过多,但在一些地方却往往起到了反面作用———副职安排的足够多了,排不上的领导怎么办?非领导职务制度无疑又让僧多粥少的职务安排多了个好选择。权力小责任也小,待遇还好,这可是安排干部休闲养生的好去处。   给什么人安排非领导职务呢,这里头可有大学问。以目前“能上不能下”的体制,干部是日积累多———工作资格老,但升官无望的;面临退休,想休闲又想待遇好的;内部权力斗争失败,被架空的等等,这些人都是合适的安排对象。除此之外,被问责处罚过的官员可否安排非领导职务呢?陕西省林业厅无疑为如何处理被问责官员的善后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舆论监督的力量正在逐渐强大,从以往被问责官员贸然“带病复出”引起舆论强烈反弹的经验看,赋予官员行政权力以求东山再起的套路,似乎并不可行。在这种背景下,退而求其次让被问责官员出任非领导职务,在某些上级领导看来无疑是明智与务实之举。以朱、孙两人为例,领导级别不变,还是副厅待遇,这首先符合官员“能上不能下”的惯例,其次也能息事宁人。而且,非领导职务相对低调而不张扬,不整天抛头露面,避免被媒体抓住“马脚”。   不幸的是,他们如此低调终究还是被网友抓住了“马脚”。而我佩服的是上级领导的政治智慧,犯了如此严重错误的人,在舆论风口浪尖中仍能保住其副厅级领导地位,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无论是官员带病复出也好,还是虚职休养也好,诸如此类的现象层出不穷,说明我们寄以厚望的问责制在权力后台面前仍然很无力。自上而下的问责不是不严厉,但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盘踞于权力下游的各种势力与后台,总能找到各种变相的方式,让问责制的执行效力打折扣,只要“官本位”的权力方式与惯性不去除,带病官员就会以种种貌似已得到惩罚的方式“复出”。 [全文]
  • 张贵峰:真实平均工资数据何时不再敏感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9-05-05 09:50
      针对公众“平均工资”数据失真的质疑,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做出解释,“为了更好地反映工资变化情况,国家统计局已经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包括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并表示,“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人民日报外海版》5月4日)   私营企业分布广,变化快,确实是难度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改革所以让人为难,并非难在客观上的改革技术和能力不够,而是主观上支撑这些技术和能力的勇气不足。说到底无非是利益的掣肘羁绊问题。   具体到平均工资统计制的改革,这种利益掣肘和羁绊,至少包含以下两点:其一,现行平均工资统计所直接牵系的部门经济利益。目前缴纳的各种社保基金如“五险一金”等,其缴费基数正是各地的平均工资,而各个社保基金征收部门相应征收的基金管理费,又是以所征收基金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平均工资越高,社保基金的缴纳基数就越高,有关部门征收的管理费也就越高。   其二,平均工资背后所间接关联的政府政绩利益。众所周知,与GDP、财政收入等统计数字一样,“平均工资”也是一项重要的政绩指标,政府若真能为这事较劲,当然是民生之福。但在统计部门高度依附于同级政府、很难维护自身的独立和中立性的统计管理机制下,人为地抬高平均数据(如进行排除私营企业的“选择性统计”),显然是“提升政绩”的捷径。   事实上,关于这种利益掣肘的真相,去年国家统计局的一次相关解释,已经揭示得很清楚了。据当时统计专业人士的介绍,新的包含了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数据其实早已统计出来了,“新数字将比以往大幅降低”,“但是考虑到数据的敏感性,是否公布新数仍需要斟酌”(《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4月10日)。一个更真实、能更客观反映平均工资状况的统计数据,何以被认定“敏感”?显然是政府自身敏感了。平均工资统计改革的最大难度在哪儿,就在这儿! [全文]
  • 苏振华:平均工资上涨背后的玄机

    来源:新闻晨报 2009-05-05 09:49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今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数字显示,平均工资为7399元,与2008年同期的6524元相比,增加了875元,同比增长13.4%。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这一数据还是颇为惊人的。   因此,数据公布后,引起不少议论,有网友说:“平均工资在上涨,但我们并没感受到自己的工资在涨啊。”为什么“平均工资”与公众感受有距离?如果认同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性和专业性,那么人们就不应该对这一统计结论有什么怀疑,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长了13.4%,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了。然而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外向型程度太高,内需一直上不去,而内需不振的原因又在于民众的收入水平低,广大民众缺乏消费能力。   其实,处在增长态势的“平均工资”恰好能够解释这种现象。我国现阶段对在岗职工的统计,只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这些单位,而没有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城镇工作的上亿计的农民工及社区灵活就业者共七类人员包括在职工统计之列。前者是我们社会中的“铁饭碗”阶层,后者则是受经济危机冲击最大的群体。这些人群并没有进入统计部门的视野之内,再高的平均工资水平也不能证明他们的收入有什么实质性提高。   此外,即便是在被涵盖到统计范围内的群体,处于不同阶层的人的收入水平也是大相径庭的。在统计意义上,驻京驻省的中央、部属单位以及省属单位绝大部分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这些单位的职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市属及以下单位。在现实中,对高平均工资贡献最大的是一些垄断部门的员工,比如石油、电信、电力、烟草、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行业的职工平均收入,要比其他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出3倍之多。这还只是平均意义上的——这些部门的一线员工、临时用工的收入其实也未必很高,如此而言,这些部门的高管们,其收入高到什么程度,恐怕是不难想像的。。   也就是说,目前在统计范围内真正享有高收入的,其实只是“铁饭碗”单位的中高层人员,他们数量并不太大,但却轻易拉高了平均工资水平。统计局的数字揭示了这样的事实: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之间,收入差距是巨大的。据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当下中国这样一个巨大的经济体内,会出现内需不足的现象。这是因为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太大,社会财富事实上被少数群体占有了,而少数的高收入阶层,并不足以支撑经济持续增长所需要的消费水平。   公众感受到被“平均工资”忽悠了,板子却不能打在统计局身上,尽管统计部门表示将尽快把各个阶层都纳入到统计范围之内,但这对拉平收入差距本身是无效的。这些年一直在讨论一个话题,强调政府要通过二次分配来拉平社会的收入差距。在既定时期内,经济中创造的总财富是给定的,但如果一次分配的差距过大,那二次分配的调节效应就不会太有效。现在无论是从维持社会和谐出发,还是从保障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角度来看,都到了解决一次分配差距过大这一问题的时候了。(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全文]
  • 李龙:平均工资统计不能孤芳自赏

    来源:广州日报 2009-05-05 09:45
      将私企和个体户的工资纳入统计范畴,这样的平均工资显然要比仅统计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更具真实性,更符合公众感受。   针对平均工资屡次被指与公众感受有距离,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解释,并表示为更好地反映工资变化情况,国家统计局已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包括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有关统计情况将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发布。   大家为何感觉平均工资虚高,国家统计局解释说现行的工资统计不但包括货币收入,还包括实物收入。而且统计的是税前工资,并包括五险一金。然而明眼人都知道,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在的平均工资是特指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而没有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范围。   如果说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掩盖了个体的工资差异,那么排除私企职工的统计制度无形中拉高了工资的平均数,很有点孤芳自赏的感觉。这也正是许多人诟病平均工资统计的要害所在。   因而,道理很简单,公众不是不相信统计数据,而是现在的统计制度需要改进,统计口径需要扩大。将私企和个体户的工资纳入统计范畴,这样的平均工资显然要比仅统计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更具真实性,更符合公众感受。   据了解,我国于上世纪50年代就建立了工资统计制度,主要目的是了解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的状况,反映就业、生产成本和经济运行情况。然而,社会发展到今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力鼓励私企和个体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我国从业人员的构成情况已与上世纪大为不同。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专家透露,目前在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内的在岗职工只相当于城镇雇员数的40%,其余60%则分布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员以及在城镇打工的1.4亿农民工,而恰恰这60%人群的年工薪收入水平都很低。一个只统计四成职工工资的平均数,其结果不但与公众感觉相脱节,自然也难以反映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已意识到现行统计制度的缺陷所在,对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收入进行摸底,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似乎可视为着手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   之所以要改革工资统计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反映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也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众所周知,现行的平均工资是多个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如社会保险金征收、基本养老金和退休费发放、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都与平均工资数据相关。因而,一个虚高的平均工资,不但误导相关的社保、养老金、就业等政策的制订,更严重的是抬高了社保、养老金的门槛,这意味着那些处在平均工资数据以下的人(当然大部分都是私企职工和农民工)要按照平均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养老金,有“劫贫济富”之嫌。   统计部门表示,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这些都给统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鉴于平均工资对相关政策的影响,再大的困难也不应阻碍工资统计制度的改革。 [全文]
  • 新京报:挺虎官员为何还是林业厅的领导

    来源:新京报 2009-05-05 09:45
       新京报社论   朱巨龙和孙承骞低调复出,官复原职了?有网友无意间在官方网站上看到这两位去年因“挺虎”而遭免职的官员又以“省林业厅领导”的身份出现,吃惊不小。但该厅有官员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并未恢复此二人职务。(《南方都市报》5月4日报道)   事实与官方解释之间看似矛盾,但在现实之下却并不难圆其说。所谓遭“免职”,是指“挺虎”的两位副厅级官员被免掉了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的领导职务;所谓“并未恢复”,指向的也是两位并未恢复“副厅长”这个领导职务。但孙、朱两位责任官员的“省林业厅党组成员”身份,以及他们享受的副厅级待遇,都一如往昔。“副厅级党组成员”从未免过,也就谈不上“复出”。“官复原职”一说,不过只是一些不谙官场规则的网友的臆测。   然而,如果我们纠缠于责任官员的现身是否属于“复出”,或是对原本不存在的“复出”大加抨击,就不免打错了靶子。人们所质疑的是,朱巨龙等被问责后没有行政职位的官员,为何还能成为这个机构的领导?再有,更重要的质问在于:为何行政处分带不动党纪处分甚至司法处分?   至少在目前的问责实践,还很难回答上述疑问。“虎照门事件”的问责,多是因为进入了媒体视野,但舆论高压之下的问责因为欠缺民意的监督与法治的保障,免不了会有“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雷声大”是要回应汹涌的社情民意,如果没有“雷声大”,舆论风暴不会平息;而如果没有“雨点小”,则意味着问责要涉及更多的官员,这是地方官员们所不愿见到的。   被动式的问责就这样陷入到“两难”之中。有评论说,因为官员责任不清、问责机制简单,使“问责风暴”进入一个民众不满、官员抱怨的两难关口。与此同时,问责制被过度纠缠于一些“新闻事件”性问题上,而政府运行中更深层的问题却往往被忽视。   对“虎照门事件”而言,需要弄清的,就是问什么责?谁来问责?对于我们常挂在嘴边的“问责”,其实很多人并不十分明白。权责不清,是社会转型在行政体系内的主要表征。如果说市场经济的建设以“确权”为前提,那么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是以“确权”为前提,只不过,前个“确权”是要明晰产权,后个“确权”是要明晰公权。只有规范和调整公权的边界,在立法中贯穿权责一致的原则,就才能约束地方权力的汪洋恣意。   为法律所明晰的公权有时候不清,但为上级领导所明晰的公权却再清楚不过。省林业厅想要“华南虎照”,于是县里就献上了;县里想要“华南虎照”,于是林业局就献上了;林业局想要“华南虎照”,于是周正龙就献上了。这是“虎照门”事件的基本脉络。虎照门事件的问责表明,当问责总是依循着更高权力向较低的权力去“问”这一基本轨迹,我们有时却难以期待一个明晰的“权”,以及一个明晰的“责”。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开会打瞌睡,在上海只需接受谈话,在四川就可能被记过,在昆明还可能会被免职。再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责,各个地方时常也是因地而异,因官而异。   改变一些问责被异化,单纯一个路径是不够的,官员除了对上负责,还要使他们对公民负责保持敏感;不仅要有权力对下问责,还要启动法律对违法行为问责的途径。舍此别无他途。 [全文]
  • 杨全心: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法制保障

    来源:解放日报2009-05-05 09:43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爱心、自觉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在新形势下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深化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为本市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地方立法的支持、引导和规范,是地方立法加强民主立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上海是国内较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城市之一。多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倡导和参与下,志愿服务精神在本市已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日常社区服务到社会应急救助、从城市文明创建到大型活动筹办,志愿服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2007年上海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期间,全市有4万多名志愿者参与了接待、陪护、安保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为8000多名特奥运动员和数万名与会人员提供了体贴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志愿服务已成为体现上海城市文明进步、展示国际化大都市形象的重要形式。   随着本市志愿服务工作实践的逐步发展,近年来,人民群众和市人大代表呼吁对志愿服务进行相关立法。在2006年和2007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第四、第五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制定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和书面意见。2008年,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又有53位市人大代表联名,分别提出了4件议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将志愿服务立法纳入了2008年的立法预备项目,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进度,提出立法议案,还提前介入了有关部门开展的立法调研工作。   志愿服务立法找准了地方立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有效地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志愿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据估算,如按照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参观的规模,世博会期间每天大概需要1万人次的志愿者,世博志愿服务的规模非常巨大,对本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在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中的职责,为世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积极的社会氛围。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者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规定,有利于世博志愿服务的规范化运作。条例提倡对有良好服务表现的志愿者给予鼓励关心,提倡给予其同等条件下招工招生的优先,并规定了主管部门的褒奖工作,有助于形成优秀志愿者对社会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精神。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制定,顺应了当前本市志愿服务活动形式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展、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发展需要;将有力地服务上海世博会、提升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在创造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将继续为促进上海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全文]
  • 邓伟志:从“文化均衡论”看应该削弱的五种“文化”

    来源:文汇报2009-05-05 09:40
      “文化均衡论”就是遵照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找出一定历史条件下,文化的各个因子或曰“门类”发展的速度、规模、水平。文化与异化了的文化总是此消彼长的。有些文化门类应当“大力发展”,有些文化门类只能“‘小’力发展”,还有些文化门类应当“限制发展”,不能发展。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就必须削弱“麻将文化”、“吃喝文化”、“神秘文化”、“官场文化”、“洋节文化”。   文化是国魂。加强文化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之必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不加强文化建设就不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也不可能持续发展。   文化是人类长期积累的各种观念的总和。广义的文化既包括物质文化又包括精神文化。狭义的文化也是多因子的,社会科学是文化,科学与技术是文化,教育是文化,新闻出版传媒是文化,文学艺术还是文化,连政治、法律、风俗都是文化。每一种文化都要发展,少了哪一种文化都不是全面发展。   文化建设要讲究轻重缓急、前后左右、大小有度   凡多因子的东西都有一个结构,也一定会组成结构。文化也不例外,文化既有有形的结构,也有无形的结构。有结构就有一个均衡的问题。畸形总是不好的。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应当提出“文化均衡论”。“文化均衡论”就是遵照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找出一定历史条件下,文化的各个因子或曰“门类”发展的速度、规模、水平。文化的发展既不能“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也不能孤行己意、孤军深入。不用说“孤军”是“深入”不了的,就是“深入”了,也说不定你的所谓“深入”,恰是对别的文化门类的干扰和破坏。文化建设要讲究轻重缓急,讲究前后左右,讲究大小有度。   一说发展,有些人就喜欢搞万马奔腾。殊不知,万马奔腾也有个先后。一说发展,有些人喜欢左一个“大力发展”这个,右一个“大力发展”那个,以博得皆大欢喜。不对!这是形而上学,是八面玲珑。有些文化门类应当“大力发展”,有些文化门类只能“‘小’力发展”,还有些文化门类应当“限制发展”,不能发展。哪些门类不能再“大力发展”呢?这里试着说几点,供大家讨论。   第一,不能再大力发展什么“麻将文化”了。麻将有文化内涵。麻将还是数学上的重要一例呐!今年初,笔者在葡萄牙一个小渔村看见几个渔民打麻将,真是喜出望外:中国的麻将正走向世界。可是,麻将成风就有点过了。成天打麻将消磨意志,荒废事业,应当批评。倘若利用麻将赌博,那就背离了麻将文化诞生的本意,单单批评还不够,应予严惩才是。   第二,不能再大力发展什么“吃喝文化”了。“民以食为天”,其实官也只能是以食为天,不能以“权”为天。食是任何人都不可少的。饮食里有丰富的文化,值得弘扬。“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连孩子都会背的这句话就是极为高深的饮食文化。可是,大吃大喝是另外一回事。如今有些人成天泡在吃喝里,一顿晚饭要吃好几餐,全忘了世上还有人没完全解决温饱问题。他们谈起“饮食文化”来头头是道,唾沫能喷三尺远。如果问他与之相关的学术文化,对不起,顿时语塞。当然喽,假使他是个开饭店的,那也情有可原。不是开饭店的,就不正常了,就是文化结构不均衡了。还有些人精于“酒文化”,然而,酒后烂醉如泥,无文又无“话”。对这种不学无术、吃饭有路的现象,还能容它再蔓延下去吗?   异化了的文化多了,文明、健康的文化就少了   第三,不能再大力发展什么“神秘文化”了。如今有些人是“泛神论者”,不管哪路神仙、什么迷信,见神就拜,拜了好大一会了,还不知拜的谁。更有甚者,他们做了亏心事,成天怕鬼敲门,于是就求神来保佑他(她)不被揭发。这就有点“玷污神灵”了。其实,真正的宗教既是社会资源,也是社会规范。有的宗教提倡“忏悔”,有的宗教主张“赎罪”。你不“忏悔”,不“赎罪”,却跑到神面前来拒悔、遮罪,这算哪一宗呢?对这种没有宗教文化的“神秘文化”还能让它继续吗?   第四,不能再大力发展什么“官场文化”了。所谓“官场文化”,本来就是一种异化的文化,是可耻的封建残余。前呼后拥是异化,阿谀逢迎是异化。不信,请听下面一个段子:“领导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追求。领导的脾气,就是我们的福气。领导的酒量,就是我们的胆量。领导的表情,就是我们的心情。领导的嗜好,就是我们的爱好。”试问:这是哪个社会的官场?60年前的今天,中共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注意,请注意:这是党的“决议”。决议上的这“两个务必”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应有的精神风貌啊!与此相悖的任何“官场文化”都必须把它抛到太平洋、北冰洋里去。   第五,不能再大力发展什么“洋节文化”了。在改革开放之初,有人提出“只引进资金,不能引进文化”。这是幼稚无知。怎么可以让人家只带来“口袋”,就不带来“脑袋”呢?不吸收人类文明,就不是开放。关键在于“拿来”的眼光如何。如今有些人把有天文、有神话、有纯洁爱情的“七夕”放在一边,却在鲜花不盛开的季节里抱着温室里没有香味的花儿过洋人的情人节。何苦呢?还有,不学外国一年一度、一年几度的读书节,却把那愚人节搬过来。你要搬也罢,不料还“‘节’外生枝”。有的报刊把人家愚人节的愚话引进版面,那就荒唐了。对洋人的文化要“扬”也要有“弃”,对养育我们的本土文化、传统文化万万不能丢。   万事万物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里运动着。文化与异化了的文化总是此消彼长的。异化了的文化多了,文明、健康的文化就少了。异化了的文化是文化的腐蚀剂,是文化发展的拦路虎。不削弱异化了的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就繁荣不起来。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就必须削弱上面五种“文化”。   不知读者以为然否?   (作者为上海大学教授、博导) [全文]
  • 宣华华:一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选官秀

    来源:扬子晚报2009-05-05 09:25
      日前,昆明市面向国内外公开选拔40名经济学博士,到昆明挂职担任县(市)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开发区主任助理,以及部分市属部门副职(5月4日《昆明日报》)。   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这场透着浓厚“经济学帝国主义”色彩的选官秀,让人实在说不出是什么味道。   近些年来,在发展经济压倒一切的观念之下,“经济学帝国主义”甚嚣尘上,不但让一些经济学家们炙手可热,也让经济学家的门徒大展宏图,话语权与决策权纷纷而至其手中。一时之间,仿佛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问题,都已被经济学和经济学家所主宰,我们生活在“经济学帝国主义”之下,仰仗经济学家及其门徒的鼻息生存。这,已经太过火了。   其实,造成“经济学帝国主义”泛滥的根源,并非经济学理论的无坚不摧。恰恰相反,眼前我们所正在经历的国际金融危机,正是那些西方顶级经济学家亲手炮制,显示出漏洞百出的经济学理论弊病。国际金融危机已经雄辩地证明,那些所谓的权威经济学家们,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不清楚自己将把世界引向何方,其权威性已经十分可疑。所以郎咸平教授在评价这次金融危机的时候直言不讳:如果社会把我们这些经济学家、搞金融的踢开,一定会更健康更好。   而在国内,经济学家泛滥更是早已成为一种奇特现象。我们注意到,一些经济学家是“唯上不唯实”,另一些经济学家“唯利不唯实”,他们整天奔波在镜头前,或是忙于论证某些政策的合理性,或是忙于为商业利益寻找理论支撑,而并非真正专注于经济学理论本身。而这两类经济学家,也常因为某些出格的言论“一炮走红”,为广大公众所熟知。   说穿了,“经济学帝国主义”迎合了“唯GDP论英雄”发展观的需要,才导致一些地方官员和商人热衷于拉拢经济学家,借助经济学家之力促进其政绩或经济利益的实现。于是,在经济学家热烈的鼓噪声中我们却看见,一些地方在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也在疯狂地破坏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并且损害着广大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各种社会问题也由此层出不穷。   眼下,昆明市面向国内外公开选拔40名经济学博士,将他们充实到各级副处级领导岗位上,其背后再次浮现“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阴影,暗藏了一股对拉动GDP的强烈冲动——否则,以昆明滇池污染治理之难,当地何不面向国内外选拔一批环境学博士,及早让滇池恢复清净呢?   看来,透过这场“经济学帝国主义”选官秀,我们应当对地方发展观再做反思。 [全文]
  • 魏英杰:五四半天假,这个真没有?

    来源:新闻晨报2009-05-05 09:23
      昨天是五四青年节。照例是几番回顾几多纪念。媒体没有忘记这个节日,纷纷推出专题版面,面对历史陷入沉思。在MSN上,偶尔会有人打个招呼:“今天是五四,怎么过?”虽然已不再年轻,却也记得这个日子。至于怎么过,其实并不重要。   可能大家都忙于回顾或者展望,无意中冷落了当下。看到人民网一则消息:五四青年节有半天假,今年可能再度成为“一纸空文”。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都没有下发青年员工当天放假半天的通知。   忽然觉得,那些关于五四的纪念文章,多少有些滑稽。说二者并无必然联系似乎也没错,可真要说一点都没关系,却又不尽然。五四放半天假,难道就没有一丝纪念的意味?如果放假和纪念确实有着内在的精神纽带,为何眼前的事情却没多少人关注?   假如没有看到这则报道,我承认自己已经全然忘记还有这么一回事。甚至,在我可以放假的年龄阶段,也从没有想起居然能够享受半天假期。而且可以肯定,许多人差不多也是这样的。这则报道后面有许多跟帖评论,都说早就忘记还有假可放。查了一下,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是自1949年起就有的法定假日,只不过关于适用人群的年龄规定有过几番变更。2008年起,放假对象首次明确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按这一规定,全国有3亿多青年符合放假的年龄标准。这也意味着,可能大多数规定人群在这一天,都没有享受到这一法定假日。   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按说放不放假一样可以纪念五四,就算心中默想片刻也是一种有意义的追思。可既然有国家规定,原本必须有的假日如今却成了“这个可以有”(换言之,也可以没有)甚或“这个真没有”,这不仅损害了规定的严肃性,也是对权利的一种漠视。   五四半天假之所以沦为纸上的权利,大抵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更早以前的情况不是很清楚,近年来由于五一黄金周,这半天假其实已经被打包在内,少有人想起也正常。而按照新规定,执行起来却麻烦多多。一来,五一本就是法定假日,接着一部分人又放半天假,工作不好安排;二来,学校里一个班级有人符合放假规定(14周岁以上),又有人按说该上课(14周岁以下),同样让人为难;至于企事业单位,恐怕也不会真把这半天假当回事。到头来,有假变无假就成了意料之中的事情。   可话说回来,即便这是制度设计上的无意疏漏,却也反映了有关方面没有真正重视和落实这一权利的现实问题。一方面,制度设计者真正重视的话,理应考虑到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此才不会给有关方面和人群带来困惑;另一方面,既然国家作出假日安排,有关方面就该积极落实,而不能打折扣甚至变相架空。该有的就必须有,而不应存在“可以有”或“真没有”的选项。   所以,为今之计,制度设计者应当着重考虑假期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快作出合理调整,让假日不再成为“一纸空文”。说到底,这不仅涉及半天假该不该放的问题,更是权利有无之问题。 [全文]
  • 新京报:纪念五四,青年和国家命运与共

    来源:新京报 2009-05-04 10:34
       新京报社论   今天是“五四”运动90周年纪念日。1919年的5月4日,大批青年学生走出象牙塔,以满腔的爱国热血救亡图存,为振兴中华振臂一呼,从此揭开中国历史崭新的一页。正是从那一刻起,“五四”与青年合而为一,被定格为一种精神象征。   5月2日,胡锦涛总书记同中国农大学生共迎五四青年节,强调“当代青年对五四运动最好的纪念、对五四先驱最好的告慰,就是要勇敢地担负起历史重任”。5月3日,温家宝总理来到清华大学,与学生谈五四精神和个人价值体现,强调青年人要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   近百年来,没有一场运动或事件像“五四”一样,从发生的第二年就开始被纪念,也没有一场运动或事件像“五四”一样,得到不同党派、不同政治力量以及官方与民间的共同纪念,历久不衰。之所以如此,除了人们对历史有某种共识,同样在于对当下中国的转型,对国家未来有着共同的想象。为民族复兴计,人们敢于担负历史重任,愿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相连。   作为一场新文化运动,“五四”是中国历史上一场伟大的启蒙,面对专制主义、蒙昧主义的旧文化,它高扬两种极为重要的现代价值,即“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仅从这点看,“五四”无疑居功至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开端,而且是中国青年运动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血脉相连、共同奋进的历史起点。   与此同时,毋庸讳言的是,在那个特殊的、反帝反封建反专制的救亡图存的年代里,这场民主政治运动亦反映出某种激烈特征,包括对中国传统的过度否定。“五四”一代人认为传统的旧思想、旧文化都是维护专制皇权的工具,而专制统治的压迫导致民愚国弱。不过时至今日,伴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以及中国社会的开放和经济成长,人们越发意识到中国传统并非全无是处。   显然,传统的中国文化更多是受制于大一统的中国封建政治,一度扮演了“替罪羊”角色。就像当年许多知识分子对汉字的偏见一样,汉字里难见思想不是因为汉学承载不了思想,而是因为封建王权专制不允许国民有独立思想。从这方面说,许多被否定的传统,实际上也是封建王权政治的受害者,它们不但不需要被打倒,反而是需要被记忆的。如钱穆所说,中国历史并非只有些黑暗的东西,凡了解本国历史的人应该对本国历史怀有“温情与敬意”。   90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社会日益多元,关于“五四”的历史解读存在着某些分歧,不但无可厚非,反而从另一侧面表明了今日中国社会之健康成长。即便如此,共识仍在:在本质上,“五四”运动依然是一场民族自新与自救的爱国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而这正是一国文明得以生生不息之希望所在。故此,“五四”并非仅仅是指1919年5月4日发生的历史事件。纪念“五四”,就是纪念一个时代及其倡导的精神。   最新一期《半月谈》杂志曾发问:“五四”精神中,“德先生”在中国为何常常不及“赛先生”?为何科学、民主被一再提起,平等、自由被有意无意地遗忘?显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口号里,不仅包含“科学”和“民主”,也还包含“自由”与“平等”。这四个关键词成为现代中国的发展方向。正视近两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就不难发现,“五四”精神更包括一个在困境中求生的民族本应具有的、自强不息的内生力与自新力。所以,胡锦涛强调说:“让伟大的五四精神在振兴中华新的实践中放射出更加夺目的时代光芒。”   “青年者,国家之魂”。一个国家有着怎样的前途,关键在于青年对自己、对国家有着怎样的态度。毕竟,没有国家的前途就没有青年的前途,而国家的前途也离不开青年的前途。今天,“五四”精神不只是飘扬在大街与广场之上的旗帜,它更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深植于人们对今日中国的一点一滴的日常改造之中。诚如温总理所言:科学、民主、爱国应该是我们纪念“五四”,牢牢记住并且应该发扬的精神和传统。   故而,随“五四”而起的公共精神,近年来在不断成长的NGO、志愿者、有参与精神的网民、具备启蒙精神与公民意识的知识分子等越来越多的人身上,孕育出新的希望,展现着新的光明。正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对民族负责、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青年人越来越多,他们不唯口号而唯务实,日复一日,功不唐捐,民族的复兴、国家的现代化,才有望早日实现。 [全文]
  • 长平:不要稀里糊涂做了替罪羊

    来源:南方都市报2009-05-04 10:29
      一个月前,灵宝市派人威风凛凛跑到上海去捉拿王帅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狼狈地收场。不仅办案警察被领导认定违反法律规定受到处分,而且王帅帖中揭露的土地案也遭到查处,一个副市长被警告,两个基层官员被免职。   舆论仍然不满意。人们怀疑,土地案中存在腐败现象,没有腐败谁会积极违规呢?而抓人案呢,灵宝市领导所负“领导责任”太敷衍,大家想知道到底是管教无方呢,还是直接指使。对于腐败有没有证据我不能肯定,但是相信这一次灵宝市不会再以造谣污蔑为理由抓人了。对于抓人,我有足够的理由认同,这一定不只是公安系统内部的过错。   有人甚至对受处分的办案警察表示同情,认为他们只是替罪羊。的确应该把更高级别的主谋找出来,但是执行者是不是无辜到毫无责任呢?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帮领导办事,搞砸了可能会变成牺牲品,要是搞成了呢,会不会得到好处?这算不算是一种政治投机的风险?   当然,你可以说这些警察没有选择。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他们是清醒地意识到这种风险呢,还是稀里糊涂地当了替罪羊?如果是清醒的投机,证明他们是“坏蛋”;如果是糊涂的上当,那么他们就是笨蛋。领导把你当黑社会的打手,你自己是否把自己当做文明社会的警察呢?就打手而言,只要奉命行事就没有错,只有警察才有“违反法律规定”之说。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说林彪的老婆叶群生活作风糜烂,洗完澡后躺在床上色诱警卫员。警卫员在离床一米远的地板上画了一条线,然后立正敬礼说:“报告首长,我决不跨过这道线!”   这个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很能说明问题。林彪叶群虽然位高权重,这个警卫员却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拒绝了叶群,可能会遭到报复,但是这个后果不会比他跨过了那条线更严重。因为那样既违背了他心目中的道德规范,也可能被拖入黑暗的深渊。   有很多为灵宝案中当事警察辩护的人,混淆了打手和警察、臣民和公民的区别。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条线。“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再是我们的行为规范。身为警察,更应该清楚,这条线的下面就是法律。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领导喜欢把自己当黑社会老大,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滥用职权,颐指气使,觉得自己的名声比皇帝还娇嫩,对于批评的声音,动辄以污蔑诽谤为名去抓人。这些领导往往给人一种错觉,越是滥权越让人觉得权力大,跟着他不愁没饭吃。事实一再证明,恰好相反,滥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事情一旦败露,首先被出卖的人,就是那些违法替他卖命的下属。   除了警察之外,社会上还有很多人置身于这种危险的境地而不自知。比如把上访的人送进精神病院,说到底是一种野蛮绑架和非法拘押。有一天要追究起来,那些连警察都不是的执行者和明知不是病人却强行治疗的医生,都难辞其咎,法律责任恐怕比想象得更严重。曾经下达命令的领导,不可能永远都是你的保护伞。   最可怜的是那些执行强制拆迁任务的保安。他们只是房地产公司聘用的底层打工仔,拿着微薄的薪水,没有法律常识,最容易被人指使。老板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闯进别人家里,把人赶走甚至抓起来,拆毁其房屋。按照现有的法律,私闯民宅,非法拘押,毁人家财,数罪并犯,加起来至少也有十年刑期的处罚。仅仅因为房地产商多被政府官员包庇,这些违法犯罪的保安才侥幸逃脱。然而,千万别相信你的老板永远可以一手遮天,越是乱来越靠不住。这种错觉幻灭的时候,你就只有当替罪羊一条路可以选择了。(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全文]
  • 孙瑞灼:香烟不能用红头文件点燃

    来源:齐鲁晚报 2009-05-04 10:20
      5月3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湖北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据悉,按红头文件的要求,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如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的单位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   公务用烟、公款招待虽然是一些地方的官场“潜规则”,但像湖北公安县政府这样明目张胆地给抽烟定指标、下任务的,还真是少见。如果对各种红头文件进行一次评比,湖北公安县的这份红头文件,完全可以当选2009年度“最牛”红头文件和“最荒谬”红头文件了!说它“最牛”,“牛”在它是以县政府名义推行的“抽烟令”,不仅每月要检查各单位的抽烟指标完成情况,而且对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还要进行处罚,可谓不抽也得抽。说它“最荒谬”,荒谬在政府竟然强迫人们抽烟,这不仅有悖于“吸烟有害健康”的常识,也违背了政府节俭原则,有鼓励公款消费,浪费纳税人钱财之嫌。   那么,公安县政府为何要推出这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政令”呢?对此,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念祖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原来,“抽烟令”的真正意图是要公务人员抽“本地烟”,为当地烟草税收做贡献,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显然,“抽烟令”正是地方保护主义结出的“权力怪胎”,是一种典型的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可公安县的“抽烟令”却严格限制外地品牌的香烟在本地的消费,否则便要施以重罚。这从该县章田寺乡中学受罚事件可以看出:4月2日,公安县章田寺乡中学一名老师反映,当日下午3时许,乡政府两名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学校,径直走进老师办公室,看烟灰缸、翻垃圾篓,找出3个烟头。工作人员对学校负责人称,他们是“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这3个烟头是外地品牌,违反了乡政府有关公务用烟的管理规定,要罚款。后经交涉,工作人员表示将作通报批评处理。显然,公安县政府的这一做法意在用行政的手段,排除其他烟类产品在本县的竞争力。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不仅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破坏公平的竞争秩序,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利益,而且极易导致权力腐败。   权力不守边界,权利就会受到侵害。“抽烟令”充分说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行政垄断、滥用权力的阴影仍存,它们在侵蚀市场经济健康肌体的同时,也在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平。要想类似的“抽烟令”不再出现,加强《反垄断法》的贯彻和执行力度很有必要! [全文]
  • 陈才:我们需要一张待取消特权清单

    来源:长江日报 2009-05-04 10:14
      呼和浩特市开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先河,宣布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权车牌号。消息一经发出,社会各界的争论此起彼伏。但是,该市取消“特权车”仍在争议中果断前行。据统计,呼和浩特市正在使用的“蒙OA”专段号牌共有700副。截至目前,除100多辆车的号牌已经随车报废外,其余近600副的换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5月3日《工人日报》)   “O牌”车成为事实上的特权车,全国各地都很普遍。有交警部门统计,超速行驶、抢道、占道、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挂“O牌”的特权车占很大比例,交警部门也颇有怨言。为此,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重庆市人大代表团提交了《取消“O”字头机动车牌照》的议案,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这个具有特权意味的符号。但是,既然是特权,哪怕是再微小,取消起来也并不容易,所以“O牌”车在很多地方至今依然存在。   在相关部门的强势推进下,呼和浩特市取消了“O”字车牌号,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正如专家所指出的,整治特权车辆,重要的并不在于取消什么牌号,而是要消除某些人头脑中的特权思想——而这才是最困难的。因为特权思想一旦产生,就会像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难以再次合上。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失去已经到手的东西,比原本就什么都没有更令人难受;要取消已经正在享受的特权,难度可想而知。前段时间,新疆阿勒泰地区宣布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当地就有70%的受访官员反对。   在笔者看来,“O牌”只是特权的一个缩影,由此铺陈开去,我们会发现一个无边无际的“特权之网”。譬如:中科院调查报告称,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党政干部群体服务的;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再如: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的国家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就达3000亿元。现实中,官员抽着“厅局级香烟”,公款健身、免费旅游、低价购房……哪一种现象之上不闪耀着刺眼的特权光芒?   取消特权车牌号容易,但要取消数不胜数的官员特权,难。因此,我们需要一张“待取消特权清单”,将大大小小的官员特权进行清理,为其设立一个取消期限。 [全文]
  • 毕会成:历史真的只有那么点事儿吗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05-04 10:12
      一个中学教师站在电视台的史学讲坛如此之长的时间且尽享史学家的荣耀,已经让史学界人士颇为尴尬了;而今又加上一位“80后”推出拥趸无数的《明朝那点事儿》。作者自陈,这洋洋洒洒的数十万言,不过来自他每天两个小时的历史阅读与思考。他进而揶揄那些治史动辄几十年的史学教授: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真的需要投入那么多的精力吗?   看这些名利双收的书市新宠在历史学的后花园里跑马圈地,之余还对花园的守护人出言不逊,备感无奈,却不得不承认:历史不就那么点事儿嘛!   中国史学作为近代学科体系中的国学,作为与古希腊并称的史学传统,作为史官文化统摄下吸纳民族智力最巨的制度性领域,却至今未能建立起一套“属己”的概念术语系统,以致贩夫走卒,三教九流都可以在不必交代入门口令的情况下长驱直入。它在成就大众智力游乐场的同时,却不能不令人质疑它是否确立了一个当代学科起码的学术边界,是否具备了学术“自足与自洽”的品质,是否形成了一种殿堂文化应有的与民间文化之间的张力。   中国的史学传统与古希腊双峰对峙,在理路上却大异其趣。希腊专业的史学著述仅限当代史范畴,或至多补缀少许的能为“理解之同情”所穿透的过往史实。所谓前朝轶事整体上被排入神话的畛域。古典中国的历史叙述正好起步于希腊史学止步的地方,官修史书的制度性惯例专以前朝史为内容。由此产生的旨趣之迥异在史学起源处颇可玩味:如果说希腊史学的诞生意味着“历史神话化”,中国治史走向则是“神话历史化”。只须提及,德国业余考古者海因里希·施里曼仅仅依据《荷马史诗》的上古传奇,竟完整地发掘了特洛伊古城,你就可以意识到希腊神话作为历史的巨大价值。而在中国,一味代前人修史的结果,最终是将史前传说演绎为言之凿凿的信史,以至中国的历史言必始自三皇五帝。   我无意于对这两种史学传统作孰优孰劣的评判,这种评判必然牵涉到的价值预设不在本文的旨趣之内。我想指出的是,置于希腊史学传统的参照之下,“神话历史化”的中国史学惯力必然引向历史写作中“文史不分家”的联姻格局。这种格局从“史家之离骚”(《史记》)起即趋于定型。它的当代延伸则是传媒时代“戏说历史”风气的衍成,是一些中文系教授在“准评书联播”栏目中哗众取宠的学术娱乐化景观的完成。中国史学先天的散漫气质正适合由说书人来呈现。   “神话历史化”,即以历史驯化和收编神话,既粗暴地取消了一种文化的童年,伤及文学的想象力之源之基;又是对史学自身严谨性的戕害,这种戕害之巨之深之不堪回首使谋求学科独立的史学,宿命般地采取了矫枉过正的决绝姿态,不仅远离了文学,甚至远离了人文领域本身。从文史不分家的妇道中解除婚约的历史学转而投向自然科学的怀抱,并甘愿做了后者的小妾。   不必讳言,当代中国史学研究迟迟走不出近代史学独立之初的实证主义阴影。许多史学家自鸣得意于一孔之见,整日埋在故纸堆里皓首穷经地捡拾古人之遗。在史学界,每一个戴套袖的古籍抄录员,每一个持放大镜的文本甄别者,每一个考证文本之间关系的人都侧身科学家之列。他们把信念安放在一份叙述之中,其中的每一句都有一处“第一手材料”作依据;事实上,如此工作并不比集邮或贝类收藏有更大的科学价值。醉心于寻找死魂灵,丝毫无助于对历史的生动理解。只关注已死的过去,那些一去不复返的“事件”;而不是仍旧活在当下的过去,那贯通古今的以改变了的形式被结合在现实中的“过程”。这种症候尤其表现在史学领域方兴未艾的计量化倾向,这一西方史学范式的“明日黄花”,在中国庶几成为历史研究学术性的唯一标志,无统计数字、抛物线图或柱形图的史学著述几乎有愧“科学研究”冠名的正当性。由此形成的悖论是,史学研究的量化倾向比社会学还要彻底。当代社会研究尚且无法做到的量化研究的彻底性反倒在对过去社会的研究中实现了。一个原应是灵性熠动的思辨空间,现在却到处充斥着机械的计算!   黄仁宇在论及中国古代何以不能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伦理时,曾把簿记制度在中国传统商业社会中的阙如作为其核心理据。当代的中国历史研究者却为我们的过去补上了一笔笔貌似翔实的会计流水账!   于是,在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汤因比的《历史研究》和年鉴学派的《年鉴》杂志相继摆上西方中产阶级的床前案头,供他们进行智力操练的同时,我们走向类似场所的却只能是《百家讲坛》的讲义稿和石悦的《明朝那点事儿》。那些言而无文、言而无物、言而无人的历史学专著或刊物,则只是学院同行们在敷衍体制内的科研指标时,才去功利性光顾的场所。   但是,历史真的只有那么点事儿? [全文]
  • 胡一帆:甲型H1N1流感影响远低于SARS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05-04 10:08
      3月末,墨西哥暴发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迅速蔓延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疫情暴发以来,墨西哥城(墨西哥首都)的经济活动已经大幅下滑60%,墨西哥城的经济占墨西哥GDP的22%。   由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继续在全世界范围内扩散,全球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已超过2700人。为应对日益恶化的疫情形势,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甲型H1N1流感预警级别从3级提高到5级,并指出,疫情广泛蔓延的可能性已经上升,各国卫生部门必须为可能暴发的疫情做好准备。自2005年采用6级预警系统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将预警级别提高到5级。自2007年起,预警级别一直停留在3级,当时因暴发禽流感疫情,预警级别被提高到了3级。   中国内地未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同时,亚洲其他国家也尚未确认甲型H1N1流感病例。我们预计甲型H1N1流感对中国的影响远远低于SARS时的影响。甚至在SARS期间,最终的经济损失仍远低于最初预期,因为疫情过后消费迅速反弹。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但没有理由对此感到恐慌。   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比,迄今为止最近一次的疫情是2002年11月到2003年7月期间亚洲暴发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症(SARS)。当时,感染人数达到8096人,死亡774人(病例死亡率为9.6%)。亚洲发展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计,SARS暴发造成的损失在180亿美元到600亿美元之间(占该地区GDP的0.6%到2%)。   SARS对中国造成的影响最大。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不要前往该地区旅游的建议和进行贸易限制之后,中国的入境游人数大幅减少。2003年4月到6月的SARS恐慌高峰时期,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入境游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8.9%、57.9%、70.8%。直到2004年1月,中国的入境游人数才恢复到正增长。   同时,中国的2003年二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从97显著下滑到86左右,零售销售额也有显著下滑,但在初期恐慌过后,从7月份开始逐渐恢复平静。   墨西哥暴发甲型H1N1流感并且疫情向其他国家扩散,这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其对经济和市场影响的问题。虽然甲型H1N1流感对经济的影响有赖于疫情暴发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我们认为,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将预警级别提高到5级,基于目前情况,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仍不是那么让人担忧。   其主要原因,一是现有的流感药物似乎可以治疗甲型H1N1流感,特别是其中包括流感药物达菲(Tamiflu)。迄今为止,除墨西哥以外的其他国家几乎没有报告死亡病例(除美国一个婴儿死亡案例)。据报道,截至4月29日,甲型H1N1流感已导致墨西哥159人死亡。当地恶劣的卫生条件和救治的不及时是造成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高死亡率的主要原因。甚至在墨西哥,确认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采取适当处理之后,死亡率也出现显著下降。   其二,由于对抗SARS的经验以及禽流感持续的威胁,全世界对危机的准备更充分、反应更迅速。主要的经济损失一般来自控制疫情扩散时的初期恐慌,而非疫情本身的直接影响。现阶段,世界卫生组织已对疫情形势作出迅速反应,世界各国政府密切协调,医疗专家加大了研究力度。   其三,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全球旅游和贸易活动一直不振,因此,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未新增太多恐慌和冲击。   (作者系中信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 [全文]
  • 严辉文:流感来袭别让口罩遮住微笑

    来源:长江日报 2009-05-04 10:08
      一张来自新华社的拼版照片显示,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的市民戴上五花八门造型各异的口罩出行。猪流感逞凶,人们不仅没有忘记生活本身的精彩,反而试图给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沉闷世界增添一点亮色。(5月2日《长江日报》)   猪流感流行,人们最为有效防护措施莫过于:戴上口罩。在猪流感肆虐的愁云密布时节,让我们见识了人类的坚强、自信、活力、创造和希望。一时间,关于口罩的新闻骤然多了起来,我印象中比较深的还有,墨西哥人为墨西哥城雕塑所戴上的口罩,在警示世人的同时,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人类的抗争、奋斗、无畏、智慧和幽默。   虽然在全球经济寒流尚未退却之时,猪流感的来袭有点让人猝不及防;虽然猪流感暂时没有发现预防性疫苗,以至该疫情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但是只要我们众志成城,猪流感毕竟是可控可防可治的。最重要的我们有口罩,而口罩遮不住笑脸的绽放,也许是眼下我们最管用的疫苗。   口罩与微笑,似乎正在成为人类应对危机不可或缺的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法宝。比如猪流感,已经不乏有识之士就将其“恶之源”直指人类活动的不受羁勒,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过度索取和破坏,人类最容易患上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式的健忘症,人类在享受世界的同时常常忽略了对于世界的敬畏与回馈,最终都难免伤及人类自身。一句话,人类在肆无忌惮地开怀大笑的同时,不要忘记了“口罩”的作用,不要忘记需要一种罩住自己言行的无形的罩子,不要忘记收敛自己的活动,使之合拍于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想,以便获得更多共生共赢的机会。   只要我们有能力微笑,我们就有义务向世界报以笑脸。猪流感剥夺了一些人的生命,让更多的人在疾病和疼痛中品尝苦楚和恐慌,然而生活仍然要在我们的微笑中继续,狙击防范的任务非常艰巨,但是我们唯有微笑以对才能提振信心走出困境。   一切坎坷都会走远,明媚的阳光必将重现。猪流感来袭,可别让口罩遮住了微笑。 [全文]
  • 张贵峰:按最坏情况部署方能争取最好结果

    来源:燕赵都市报2009-05-04 10:08
      香港已经出现首宗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据了解,该患者4月30日晨6时从墨西哥乘AM098航班飞抵上海,11时20分转乘MU505航班飞往香港。该病例途经上海时,卫生检疫未发现异常。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1日晚表示,“目前卫生部已按照疫情传入内地的最坏情况在进行防疫部署”。(新华网5月3日)   另据最新通报,“AM098航班上所有乘客去向均已查明,国内乘客都已找到,并在各地实行就地隔离和医学观察。截至5月3日12时,隔离观察的全部乘客情况良好,未发现发热等症状”。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日前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维中和卫生部长陈竺分别表示:“我们正在与病毒赛跑。”“疫情传入我国的可能性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话音甫落,首例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便在中国的土地上出现,并且该病例还是途经内地进入香港的,在上海停留长达5个多小时。(《现代快报》5月1日)   当此之际,“按最坏情况部署”无疑十分必要而且迫切。目前,卫生部已经要求有关省份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所在地区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同时,中国政府决定,“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墨西哥航空公司飞中国上海的航班”,对滞留墨西哥的中国旅客,“考虑派包机接回”。   所谓“最坏情况”,我想,即是一种将疫情传播的各种潜在可能性均当作现实的危害来认真看待和处理,并假设目前的既有防控措施仍可能存在疏漏和不足的“情况”。据此“最坏情况”标准,上述针对我国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所采取的措施,当然均属必要。但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一些未尽事宜。   比如说,该名确诊病例在上海机场逗留期间,除了两航班的旅客和机组人员之外,是否还接触过其他人员?如果有,是否也应该尽快查实这些接触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医学观察措施?   再如,“该病例途经上海时,卫生检疫未发现异常”以及其第二天却在香港发病并确诊的事实,是否说明目前我们所采取的机场检疫措施,还不足以准确及时地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携带者、传播者,进行有效甄别?为弥补这种不足、更好地防患于未然,除了“暂停接受墨西哥航空公司飞中国上海的航班”,是否也要进一步强化我们的口岸检疫措施、提高其严密性———针对一切来自重灾疫区人员,实行时间更为充分的隔离、观察,而不是目前仅仅几小时的体温监测?   必须认识到,所以必须“按最坏情况部署”,并不是我们对自己的防疫能力没有信心、也不是对防疫的前景感到悲观,仅仅是因为,我们必须对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而既往的经验又证明,只有“按最坏情况部署”,事先充分估计到事情的复杂性困难性艰巨性,我们才可能争取到一个相对最好的防疫结果———将可能传入我国的确诊病例降到最低,即使万一传入,也可以将其可能产生的危害性(感染的范围、人数)控制在尽可能小和少的范围之内。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传播途径,这曾是当年我们防控SARS的宝贵经验和教训。现在,对于传染性更强的甲型H1N1流感,这样的经验无疑尤为紧要和关键。而如何才能更好地做到这“四早”,把“最坏情况”预估得更充分些,并据此做好更具提前量的及时部署,仍是眼下的不二选择。 [全文]
  • 吴江:公众更想知道其他政府的抽烟量

    来源:华商报2009-05-04 10:04
      湖北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烟使用数量。其中一份指导性计划表中规定全乡各单位年抽烟任务为400条,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   区区一个县居然一年要抽掉23000余条烟,耗资近400万之巨,实在令人咋舌。公务消费花的每一分钱,说白了都是纳税人的钱。湖北公安县一年400万的“抽烟费”,当然不会是公务员自掏腰包,而必定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而按理来说,既然是纳税人的钱,如何开销当然应该经纳税人同意,每一分钱的开支,都该经人大的审议批准才是。这笔400万的“抽烟费”是否经过相应的程序,当然就值得质疑和追问。不难设想,湖北公安县这份“红头文件”的出台,恐怕不免触犯众怒,更难免招来口水。   不过,用公示“红头文件”的方式来规定公务烟使用数量,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现实中,一个县一年400万的公务用烟开支,想必不会只有湖北公安县一家,而更是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是潜规则。按照中国人情往来的风俗惯例,烟酒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元素,公务接待自然也不会主动免俗,公务开支为烟酒列支,其实也并不在意料之外。之所以湖北公安县的400万“抽烟费”会引来口水甚至板砖,其实不过是因为公安县将计划开支情况一五一十地在红头文件中做了陈述罢了。相比老实的公安县,更多的地方政府无疑要成熟老练得多,你很难从地方政府公开的信息中查到公务接待花了多少钱,更不可能具体知晓在“抽烟费”方面拨了多少款。假如只要把抽烟费的具体数额当作政府秘密,确保公众不知不觉便可万事大吉、安然无恙,显然说不过去。   事实上,既然要花纳税人的钱,这些钱的去处当然应该事先一五一十地对公众有个交代,并获得公众的认同才是。在芬兰,就连公务接待点的一道菜也要菜名菜价全盘上网公示,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务烟”当然更有事先公示的必要,以确保纳税人的知情和认同权。相比老实招来的公安县,那些将“抽烟费”隐蔽得讳莫如深,令公众一无所知的地方政府倒是更需质疑。   湖北公安县的“红头文件”,其实不过揭开了“公务抽烟费”的冰山一角罢了,假如公众仅仅揪住公安县穷追猛打,其实恰恰忽略了事件的本质。公务开支的不透明,纳税人对公务开支的不知情,缺乏纳税人的有效监督,其实才是问题的关键。而真要解决这一问题,所有公务开支不论巨细都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先行公开并向公众征询意见,倒不失为一剂歪打正着的对症之药。 [全文]
  • 王石川:红头文件用烟释放危险讯号

    来源:新京报2009-05-04 10:04
      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记者上月在该县采访时见到相关“红头文件”。(5月3日《楚天都市报》)   红头文件用烟的荒谬性,显而易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内部机构不能通过发文件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所属单位完成用烟数量,未完成者将受到罚款,是超越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   客气一点说,这是在为地方保护主义推波助澜,但护犊子式的保护无疑是饮鸩止渴。而且,是在为当前控烟大局设置障碍。在世界上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中,我国是惟一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国家,烟草部门身兼政府与企业的双重身份。而根据相关公约,政府不能与烟草企业合作。如此明目张胆,令人震惊。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公安县政府与当地烟企有直接的暧昧关系,但揆诸我们的个人体验,这种用权力赤裸裸地为企业充当马前卒的行为,还是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腐败想象,有网民质疑,地方保护主义也许是幌子,想必有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这种指称当然需要确凿证据加以坐实,但基于无数先例,一些政府部门是不会白白为企业“效劳”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样心照不宣的“合作”可谓多矣。更可怕之处在于,公权力成了一些资本的护身符,掌握公权力的相关官员被资本所豢养。在这样的生态下,又如何寄希望于权力为公?当权力和资本沆瀣一气,受损的绝不止是政府的公信力,还有当地居民薄弱的生存状态。 [全文]
  • 盛大林:该整顿的是卷烟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燕赵都市报2009-05-04 10:04
      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湖北省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出“明文规定”。根据文件的规定,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单位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为了完成任务,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到各单位监督检查,违规的还要处罚。日前,一所中学因为被发现了3个外地品牌的烟头而被通报批评。“领导小组”成员陈念祖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5月3日《楚天都市报》)   一个县一年的公务支出仅抽烟一项就“计划”了400万元,而且全县的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都必须消费每条高达170元的高档香烟,这已经很让人吃惊了,而最让人吃惊的还是县里出台的“红头文件”以及所谓“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场来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而要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这一基础性作用,市场的统一是基本的条件,市场的分割是市场经济的大忌。然而,公安县不仅用“红头文件”来“计划”香烟的消费,而且以“划疆为治”的方式公然推行“地方保护主义”。如果各地都像公安县这样,市场就会“碎片化”,市场机制也就无法发挥作用。在中国推行市场经济已经十几年、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的情况下,公安县还搞“独立王国”,实在匪夷所思。   那个所谓的“领导小组”被冠上了“整顿”二字,可它到底想“整顿”什么?消费外地品牌的香烟应该被“整顿”吗?不能不追问的是,这个“领导小组”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它的处罚权从何而来?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为禁止。”作为一个县级政府,当然没有自我授权的权力。   “领导小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作为一种议事协调机构,它的存在也有一定的价值,但它的职能也只能止于“协调”,如果超出这个界线,那就有违法之嫌。虽然公安县委宣传部负责人称,政府并未真正实施扣罚措施,但“红头文件”中作出处罚的规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由此可见,公安县的做法既违反了市场的规律,也违反了法治的原则。由于“领导小组”的设置过多过滥,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曾掀起过几轮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运动,然而,一边是老“领导小组”的不断消失,一边则是新“领导小组”的不断出现。而有些“领导小组”不仅诞生的不一定必要,而且在行动中也时常“越位”。比如“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在我看来,应该被整顿的不是公安县的卷烟市场,而恰恰是这个“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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