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来论】今年开始,全国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将全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教育部日前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发出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3月30日《新京报》)
“新任教师将全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这是个好消息,招考规格提高了,理论上说更利于公平竞争,减少了地方招考的自由裁量。然而,从我国城乡师资差异来看,招聘主体升级并不能解决长期困扰基础教育资源短缺、配置失衡等关键问题。作为一名曾经工作在农村教育一线的教师,对“省聘”政策有几点担忧。
一方面,“省聘”政策既然是“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则考试内容、考试形式高度一致,不管如何考,“择优”的结果肯定是按照能力或分数由高到低排序。那么,接下来,在分配师资力量的时候,组织者定将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将十分优秀的分到重点学校,比较优秀的分到一般学校,如此一来,势必进一步加剧基础教育资源失衡现状;而如果颠倒一下,平衡一点,则对招录程序、对考试人员而言有失公允,体现不出竞争意义。
另一方面,“省聘”招考教师显然不同于公职人员考试,不是每个位置都是报考者想去的,职位“含金量”差异大,譬如农村教学岗位。在各地自主招录的时候,各有各的标准,可以因地制宜,现在一旦统一,很可能将农村等艰苦地区的招录标准抬升至城市水平,如此一来,则可能 “被择优”者选择放弃这一职位。毕竟,职场奉行赢家通吃原则,求职者都有个成本收益率的心理预期,谁也不能拿道德大棒去规制人才市场行为。我们应该还记得就在不久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在广东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一名大专女生因遭遇门槛歧视,愤而向在场的教育厅官员哭诉,现场逼问言辞犀利。换言之,如果农村基层教育有了招考录用权,这位大专女生也去应聘,不谈结果如何,起码心境会敞亮很多。
在农村,最缺的不是教师招录中程序正义上的锦上添花,而是教师编制与待遇层面的雪中送炭。数据显示: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编制仍是2001年的标准,城市、县镇和农村分别规定小学生师比为19:1、21:1和23:1,初中生师比为13.5:1、16:1和18:1。这一编制标准以压缩编制和效率优先、城市优先为导向,与农村地广人稀、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存在大量村小特别是尚存在10万个分散教学点的实际情况严重相悖。此外,还有长期困扰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不足、待遇薄弱问题。这些问题不予纾解,“省聘”不仅很可能沦为“城镇师资省聘”的游戏,反而会加剧农村师资流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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