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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涛:合理质疑政府不能成“诬告陷害罪”的理由

    来源:新民网2010-03-19 21:10
      【新民网评】备受关注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3月19日上午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辩护律师和外界原本预期会宣判,但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中国广播网3月19日)   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案情: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在被送往县医院的路上死亡,公安部门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决定不予立案。严母林秀英对此结果不服,一年多来不断上访。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并指称当地公检法机关与施暴者合开了一家贩卖K粉、胁迫卖淫的KTV。三人随后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视频,发到网上,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福州有关方面调查认为,三网民发布的文章和视频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无辜人员,在2009年6月底和7月初以涉嫌诽谤罪刑拘三人,7月31日变更为涉嫌诬告陷害罪执行逮捕。   所谓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罪名成立的核心在于:主观上,行为人要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行为人要有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本案而言,游精佑等三人并没有捏造事实的故意,也没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因为他们所制作的文字和视频,就是根据林秀英自己的讲述,并没有添加事实,他们并不清楚知道林秀英所讲的是否属于虚假的事实,因此,他们并没有意图诬告他人的故意。况且,如果说游精佑等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的话,那么首先是林秀英应当涉嫌诬告陷害罪,因为所有的陈述都来自林的口,但奇怪的是,有关方面并没有追究林的刑事责任。   我们注意到,福州有关方面追究游精佑等三人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他们所作视频失实,并且,政府早在一年多前就对“严晓玲案”作出的调查结论。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公民有无批评和质疑政府调查结论的权利。如果认为政府的调查结论天然就是真理,不容置疑,那么,似乎可以认为公民用与政府结论相反的事实进行质疑就是在捏造事实,就是意图诬告政府工作人员;如果不认为政府的调查结论天然就是真理,那么,公民就有权根据自己的合理怀疑来质疑政府结论,其他公民也可以根据受害公民的陈述来质疑政府,除非他们是有意捏造不存在的事实,否则公民就无须对质疑的事实真伪负责任,不能认为他们是诬告政府工作人员。   显然,现代政治和法治理论不支持“政府的调查结论天然是真理”的结论。公民让渡权利组成政府,政府的公权力应当为民众服务,但是,政府一旦组成,就有可能因为自身的利益而侵犯公众的权益,而且,政府的组成人员也可能滥用权力。所以,不能说政府的调查结论就一定是出于公正作出的,即使政府工作人员完全出于公心,他们也有可能有失误。这就要求人民时刻保持对政府的监督,只要有合理怀疑,就可以质疑政府的调查结论。《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也说明宪法是赋予了公民的监督权利。从事实层面上讲,在法治不健全、司法易受到行政权力影响、司法公信力普通遭到质疑的今天,政府的调查结论更不能回避社会监督。像“周老虎事件”、“躲猫猫事件”,先前政府机关的调查结论言之凿凿,但经过网民的穷追猛打,还不照样塌然倒地。   所以,不能因政府调查结论早就发布了,就认定网友制作的视频是在捏造事实,并剥夺他们追求真相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合理怀疑、质疑公权力的权利。捍卫和维护公民的这种权利,就是捍卫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落实温总理所言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也首先就应该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开始。(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杨涛)    本文作者杨涛系江西检察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37004 [全文]
    杨涛:合理质疑政府不能成“诬告陷害罪”的理由
  • 沈小栋:靠紧急通知就能禁绝“地沟油”吗?

    来源:新民网2010-03-18 19:04
      【新民网评】今日媒体披露,中国人一年吃掉300万吨地沟油,医学研究显示,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其中包含的一种有害物质毒性是砒霜的100倍。但专家判定彻底禁绝需10年。   好在职能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8日下发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督查。   不过细读通知,才发现如果哪家餐馆用“地沟油”,情节严重的,也不过就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门道的餐饮企业大可花点小钱另办一张。靠这道紧急通知真能把地沟油禁绝吗?如果不能治本,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禁绝这一怪相呢?   地沟油从何而来?媒体披露,主要来自泔脚。但老百姓平时烧菜放油有限,好多人家烧菜开脱排油烟机,大半个月也凑不满一杯油,小区地沟里油量自然更有限。地沟油贩子集中捞油的地方大都是餐饮店门后的地沟。餐饮老板们既是地沟油的主力买家,更是地沟油原料的主力供应者。   油多虽然有害顾客健康,容易导致顾客高血脂、脂肪肝,但油多的食物口感好、色面佳,商家自然是要大用特用的,算算成本,当然买地沟油比较上算。要让商家改变这一偏好,首先是强化商家责任,商家必须在赚钱同时对环境负责,必须承担起餐饮点污水的集中排放责任,谁往地沟倒的,就该进职能部门的黑名单。   更重要的是,全国如此众多的餐饮商家支付的税款里,是不是也该划出一块来研发餐饮泔脚的回收办法呢?毕竟能炼出一年300万吨油的泔脚可是个大污染源,倒到哪条大江大河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富营养化,就算禁绝了地沟油,泔脚还在沟里,难道不是更大的生态灾难吗!(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吕怡然:要查查"删帖公司"背后有无官员的身影

    来源:新民网2010-03-18 17:26
      【新民网评】瞬息万变的时代,催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行当,“三百六十行”早就成为远古的老话。可是并非每个新行当都是顺应时代潮流,为社会发展助力的。这不,近年来冒出来的一个行当――“删帖”就是一种不入流、下三烂的勾当,专事“删帖”的公司无异于网络杀手。   据悉,以删除网上“负面报道”为生的“删帖公司”,在2005年前后逐渐成为一个产业,近两三年来随着网络的蓬勃发展而愈加兴旺起来。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删帖公司”的业务需求在每年3月15日前后到达顶峰,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不少企业急切地想要掩盖被媒体曝光的劣质产品或低劣服务,于是“删帖公司”便“受托”干起“杀手”的勾当。他们往往以互联网公关公司的名义成立,游走于法律之外,以此大赚其钱。新华社有报道揭露,有一家删帖公司的广告语写道:“网络可能一夜之间为一个企业打造一个天堂,但是更多的案例表明,地狱要比天堂更容易打造。如果网络上的负面消息不能及时清除,就有可能让企业的口碑毁于一旦,因此,清除负面信息负面报道刻不容缓!”于是,谁愿意出钱,他们就为谁卖命,在网络上实施暴力,压制网民的声音,成为现实生活中黑社会的升级版。而且“删帖公司”收费标准节节攀升,有家“删帖公司”声称,最近因为业务繁忙,全国性论坛删除一条帖子的价格已经上涨一倍,起步价为2万元!   眼下,网络监督大有“替天行道”“为民请愿”之势,多少丑闻首先在网络上曝光,多少“潜伏”已久的贪官污吏被网络“网罗”,令传统媒体难望其项背,自叹不如。所以常有人庆幸:幸亏有了互联网,如今才有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力,妖魔鬼怪才无可逃遁。孰料,善良的人们还是过于天真,哪会料想到有一个专与民间监督力量对抗的“删帖公司”公然作祟,为非作歹,不啻另类“网络黑社会”!在这条隐蔽的黑色产业链中,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资源非法营利,而无良企业靠金钱来“消灭”消费者的投诉,双方各有所得,侵害的却是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这些“删帖公司”昧心赚钱,道德沦丧,他们删除的岂止是“负面”帖子,而是要“删除”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德,“删除”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也不断地“删除”自己的良知和尊严!   尽管目前的法律法规缺乏对这类“网络杀手”认定和处罚的明确条款,行政执法部门难以依法监管,但擅自删除网上真实、合法的言论,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也暴露出目前政府对网络管理尚存在不小的“真空地带”,亟待弥补这方面的严重缺失。不过,假如从眼下做起,主要的官方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可否立即在技术上采取严密措施,对擅自删帖者严加防范,以切实有效地保护网民合法真实的言论,让他们的帖子“贴”得牢牢的,把不法企业不光彩的记录钉在网络“耻辱柱”上?至于有人质疑,何以删帖成为专业,且有如此大的能耐,连一些全国性论坛的帖子都能被删,可见互联网监管机关的官员或许卷入了这个行业--假如这个“或许”成立,那问题就更严重了,必须一查到底,不可姑息。无论如何,这种网络“打黑”已经迫在眉睫、时不我待了!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要查查"删帖公司"背后有无官员的身影
  • [今日论语]试为安监局长“不知道”辩护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9 14:41
      河南省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瑞林一定相当郁闷——辖区的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25名矿工遇难,估计自己这安监局长脱不了干系;偏偏记者又跑来添乱,就因为自己多说了几个“不知道”,便被媒体晾到舆论砧板上,成了又一个“雷人”的靶子。   细数王瑞林的“不知道”,确实是多了一点:救援何时开始、遇难者何时升井、救援队情况、是否监管不严,王局长一概支吾。然而,这一篇答记者问,流露出的诸多蛛丝马迹,颇耐人寻味,很能从中看出王局长的为官之道。读完,为王局长辩护的念头油然而生。   第一辩,王局长不是糊涂官。   请看,王局长虽然对矿难的情形、遇难矿工的情况不甚了了,但对因矿难而来的领导行踪却一清二楚。在寥寥数句的谈话中,虽然记者无一问涉及领导,王局长却先后八次主动提及“领导”,对领导的关注、关爱、关心之情以及对领导光临辖地的焦灼和紧张,溢于言表。由于对领导的“柔情似水”,他常常答非所问,不管记者问什么,他都能自动把话头转到领导身上,比如记者问矿工升井没有,王局长答非所问:“我来时省市领导都过来了。”可见他根本不糊涂,只是选择性“知道”而已。   第二辩,王局长不是懒官。   矿难发生三个半小时,王局长便到了事故现场,反应至少不算太慢。然而,让他最懊丧的是,领导居然早于他就来了。但他没有过于怨天尤人,而是立即积极地“配合领导”了。   第三辩,王局长委屈多多。   其实,王局长不是不想问,不是不想知道,他是不得不“被不知道”,个中委屈又有谁知道呢?   ——“省市领导都在这里,我是配合领导的,我就不会去问,因为有领导在。”更委屈的是,“没人给咱报啊”,何从“知道”?   王局长的自辩,让人想起报道灾难事故时电视新闻通常都会出现的经典镜头:一两个派头很大的领导走在最前面,手势很大,步子很快,后面跟着一支庞大的、面目模糊不清的官员队伍。想来王局长们就隐身在这样的人群中,且一直放低身段,让自己低到了尘埃里。他不便、不宜也不被允许当着大领导的面,唐突地去问这样的“小”问题。有省、市领导在,哪有王局长插嘴乱问的份儿呢!   第四辩,世上岂止只有一个“不知道”的王局长?不是说法不责众吗?   早在四年多以前,黑龙江七台河矿事故中死难矿工150余人,而七台河国有大矿东风煤矿的矿长和总工,面对时任国家安监局长李毅中的质询,也是一问三不知,让李毅中拍案而起:“你们连民营小煤窑主都不如!”   看看,人家都是这么当官的,何必单单深责一位王局长呢?   为什么官员都习惯性地眼光向上瞟,懒得察民情?很简单,起作用的是“唯上,不唯实”的官场积习。官员们聪明着呢,掌握他们仕途的,是领导,不是老百姓。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有官员服务领导而不服务百姓,似乎也顺理成章。   这样的情形,不是一个王局长能够全权负责的。而在“不知道”的声浪中,我们真的不知道,是否还会不断有“不知道”的灾难,在等待无辜草民…… [全文]
  • [今日论语]拿什么去面对“央企地王”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8 13:16
      两会闭幕次日,北京诞生三块新“地王”,它们的东家是清一色央企。   “央企地王”来得不是时候,两会上代表委员对高地价、高房价的声讨余音未尽,总理、部长关于稳定房价的承诺言犹在耳,呼啸而至的“地王”荆冠顿时将民众的良好憧憬打翻在地。央企的存在是要体现其在国民经济整体格局中的战略价值,像房地产这种门槛不高、自由竞争的领域,原本不是央企置喙之地。至少从理论上讲,央企是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性质本该决定它要多为民造福,而不是故意添堵。而“央企地王”的接连诞生恰恰表明,在地价、房价高企之际,它们扮演了火上浇油的反面角色。   与高歌猛进的“央企地王”们相比,外界倒显得面面相觑无计可施。将“不务正业”的央企驱逐到房地产市场以外,这样的工作从2004年已经着手开展;主管部门去年底还在循循善诱地把房地产归为高风险领域,奉劝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某些央企慎入楼市。然而数据表明,134家央企之中,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公司仅有16家,而2009年以来侧身楼市逐利而动的央企却占到了总数的七成。责怪他们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是不够正确,而是毫无意义。   “央企地王”接连诞生,背后自有其生成机理。豪迈抢“地王”,自然不差钱。说4万亿投资没有一分钱投入楼市,我们可以相信,但是拿到钱的企业有没有转身挺进楼市呢?某些央企的财大气粗到底奥妙何在?在经济大格局中占据险要地形自然容易以一当十,而轻松收益之后又缺乏向全民分红等良性的财富分配机制,养尊处优的虚胖不足以奔赴海外抢食,却喜欢在小圈子里露富。任志强破天荒地承认“自己很无能”,潘石屹酸溜溜地赞叹“央企太有钱”。某些央企的气魄从根子上说不是钱多,而是花钱的胆量大大超过别人。不是自己的钱,舍了本不用心痛,侥幸赚了那便是升迁和炫耀的资本。   让央企告别“地王”,关键在于改变钱来得容易花得随意的现状。同时对央企管理层实施科学的考核体系,让他们在花钱时能够体会到肉痛和心跳的真实感受,从而减少盲目和冲动。不过,单单强调央企告别“地王”并无太大意义,房地产领域驱除几只虎尚有一群狼,普通国企“地王”或民企“地王”并不比央企“地王”更可爱。因此有人提出改革现有的土地拍卖制度。   不过,高地价和高房价并非单向的因果关系。地价推高房价,房价反过来同样拉高地价。央企蹭破头皮抢“地王”,其判断的依据是房价将会继续不断高涨。若房价得以控制,房地产商们自然会去冷静掂量要不要去跟风哄抬地价,金融危机期间不少城市都曾出现土地流拍,见证的恰是这个道理。遏制“地王”,功夫在地上,也同样在房上。政府扎扎实实把稳定房价的承诺落到实处,不啻于解决“地王”问题的围魏救赵之举。 [全文]
  • 沈小栋:工商局长都只能痛批丰田 那消费者还能怎么样

    来源:新民网2010-03-18 11:13
      【新民网评】媒体披露,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痛批丰田公司对中国的召回存在“同声不同步”、“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同命不同权”的歧视。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提出,丰田公司应对中国消费者进行补偿和赔偿,包括交通补贴、误工补贴和一定的经济赔偿。   不过负责处理召回事宜的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此似乎并不在意,回应说:“并不是政府部门对企业提出什么要求,企业就会答应,就会立即去做。”只表示会与浙江省工商局做进一步沟通。   工商局长都只能痛批丰田,那消费者还能怎么样呢?   目前国内汽车消费者维权,可谓投诉容易维权难。国家法定鉴定检测机构只受理法院的申请而不受理个人委托,举证难、索赔难、责任鉴定难是汽车消费者维权中遇到的“三大难”问题。   如果维权时要退车行不行呢?答案当然是不行。家电、手机等工业产品都有相应的退货保障机制,而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却偏偏仍是一片空白,消费者一旦遇到难以解决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车是基本不可能成功的。   是有关部门没想到要增加这个消费者保护的起码制度吗?当然不是。   媒体披露,早在2001年,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三家单位,已在加紧研究有关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了。早在2004年汽车产品三包规定草案已向全社会公示。而直到6年后的今天,这个草案仍未正式通过!   是消费者太少,不需要“超前”立法吗?   数据显示,至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8000万辆,已成为世界第二汽车大国。其中私人汽车达到4624万辆。专家估计到201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9000万辆。但这个世界第二汽车大国居然连“退车权”也没有赋予买车人!   是什么巨大的阻力让这样一条消费者起码的权利迟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呢?   作为仅次于房地产的汽车工业,多年来成为地方政府完成GDP指标的利器,而汽车工业的半保护状态,又让众多央企和地方国企成为跨国汽车巨头的股权伙伴。有这些高级别的伙伴在,零碎几条消费者的命案又如何能撼动跨国车业巨头们的受保护地位呢?   部级干部买不起房,撼不动央企的地王冲动。局长痛批同样难以撼动跨国车企的傲慢。但汽车利益链上的巨头们靠剥夺消费者“退车权”获得的“扩大内需”成果注定是一个泡沫,终将和地产泡沫一样破灭。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消费者需要的是集聚更多的智慧去推动“前立法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让那些比丰田章男更应鞠躬致歉的人站到亮光处,照照自己利欲熏心的丑脸。(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京沪高铁13亿贷款被挪用 4万亿救市款急须贷后监管

    来源:新民网2010-03-17 17:15
      【新民网评】媒体披露,上海江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桥城投),以京沪高铁名义获取银行贷款20亿元,其中13.2亿元却用在了土地开发等无关项目上。   京沪高铁是本轮4万亿救市资金投向的重点项目,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银行在贷款方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仅有江桥镇财政提供了“担保函”的情况下贷出20亿元巨款的原因。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冬,救市就像汶川地震后的救灾一样,需要速度和决断力。不过,和普通商业贷款不同,既然这是举国之力凑出的救市款,谁胆敢挪用,责任人就应受到应有的处罚,以儆效尤。   此前,中国政府对汶川地震救灾款遭挪用的及时公开和处理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2.3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被违规安排使用的消息被及时在国家审计署的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本轮的4万亿救市款是否也能让审计署及时介入,及时将挪用或违规者放到网上晒晒呢?   正如本次挪用事件揭示的,基层政府往往有此前寅吃卯粮积下的多笔债务,一旦有专项救灾款或救市款到手,其违规冲动往往难以避免。要防止基层政府拿国家救难款项去填自己的窟窿,贷后监管就须及时跟进。确保其不碰“高压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强化贷后管理,确保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惟有如此,4万亿救市资金才能及时变成真正的就业岗位和中小企业复苏助力。否则,谁来承担经济二次探底的责任呢?(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郭文婧:英国共有产权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新民网2010-03-17 16:00
      【新民网评】江苏淮安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引起了全国关注,政府出50%或者30%和你凑份子,并按出资比例拥有对应的产权,5至8年之后,你只要将政府出的那笔钱还了,房子就全归自己了,在国务院发展研讨中心组织的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值得向全国推广。(《重庆晚报》3月17日)   共有产权房制度在我国可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在英国却已经是一个成熟成功的事物了。为了帮助家庭困难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英国政府于2005年推出了“新居者有其屋计划”,其方式就是先购买部分产权,然后逐步购买完全产权。英国的成功实践,让共有产权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了一定的吸引力。2009年3月6日,美国政府正式宣布启动名为“居者有其屋”的第二代房屋援助计划,目标是通过共有产权房制度让900万家庭圆梦。   细细比较我国江苏淮安和英国的做法,照顾弱势群体、共有产权是相同之处,但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我认为,这些不同之处,正是我们需要向英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首先,在购房者首期可以购买的产权比例上,英国比我国江苏淮安更加灵活。江苏淮安购房者首期享有的产权只有50%或者70%两个比例。英国开始推行的时候,购房者享有的产权可以在25%、50%或75%三个比例中选择,但后来,变得更加灵活了,购房者可以在25%—75%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更多地考虑了购房者的不同情况,更加以人为本。购房者首期享有产权比例的可选择性越小,这项制度适应的群体也就越少,受惠的群众也就越少。   其次,在购房者完全享有产权之前,在如何对待政府的产权上,英国和我国江苏淮安有很大的不同。在江苏淮安,购房者只需要在5年之后还清政府的部分款项即可,期间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5年之后如果不能购得完全产权,可以申请延长3年,而这三年需要支付利息。8年之后仍无法购得完全产权,政府就白送给他住。而在英国,购房者获得完全产权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在购得完全产权之前,政府会向购房者收取共有产权部分的租金,从而有效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购房者购得完全产权的积极性。   第三,在可以购房的范围方面,江苏淮安只能买政府指定小区;而在英国,却没有具体范围的限制,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非政府指定小区,只需向共有产权房制度的实际操作者——“住房协会”申请即可。虽然江苏淮安说不让人感觉是“穷人区”,但由于只能购买指定的小区,而让指定小区成为了实际上的“穷人区”,英国通过不限制购房的范围,则有效避免了这个问题。   第四,在共有产权房的处理方面,中国江苏淮安和英国也存在一些差别。从新闻来看,江苏淮安的共有产权房在购房者完全购得产权之前,似乎是只能住,或者允许卖,而不允许出租。而在英国,不仅允许卖,而且只要购房者在征得“住房协会”以及提供贷款机构的同意后,可以将住房全部甚至部分出租给他人,只不过出租的价格必须是市场价,出租的收益需要按照享有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在购房者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也可以出售房屋,只不过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必须按照市场价出售,出售的收益也必须按照享有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关于房屋的维修义务方面,江苏淮安似乎没有规定,但英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论购房人拥有房屋多大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一切维修费用均由购房人承担。其中,房屋内部的维修由购房人自己委托专业机构来进行,费用个人承担。房屋的公共部分可以由住房协会来维修,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来维修,但费用要最后分摊给每个购房人家庭。   第六,政府享有产权部分的资金运作方面,江苏淮安是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部分来实施,而英国是专款专用,在政府拨付一定启动款项后,由住房协会按照基金的形式来运作,从而保证这一笔账始终是清楚的,也保证了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项制度的好坏,取决于它设想的初衷;一项好的制度能否很好地实施,能否收到理想的效果,则在于它的细节。共有产权房制度,作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探索,要能够稳步地走下去,能够在全国推广,细节的注意是必须的,而英国先行的经验也许为我们可以提供一些借鉴,英国遇到的问题与困境,也提醒着我们想办法克服和超越。        本文作者郭文婧系媒体评论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兄弟文化是靠不住的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7 14:15
      周立波真是了得,人在美国度假,照样可“霸占”报纸的大块版面。这两天,要论最吸引眼球的娱乐新闻,非周立波关栋天拗断莫属。   周关拗断,让人唏嘘不已——只能同患难,不能共富贵,世象百态,大抵如此。   叹息之后,不免担心:周关拗断,会不会成为“海派清口”的拐点?毕竟,“海派清口”开张至今,一向“周不离关,关不离周”,好似孟良焦赞一般,兄弟怡怡,亦是“海派清口”动人一景。现在,起码在长宁体操中心,观众们看不到关栋天了,难免怅然若失。   说周关曾是一对好兄弟,定是实情。周立波在舞台上下,一口一个大哥,叫得欢。直到这次拗断了,周在微博上抛出不无刻薄的“泡饭鲍鱼论”,仍然是“大哥长大哥短”的。既然是兄弟纷争,便好似家务事,清官难断。再加上关栋天三缄其口,旁人要论短长,谈何容易。   周立波有著名的“咖啡大蒜论”,加上“头势清爽”、阿玛尼笔挺,很以洋派自居、自傲。可是,他在不知不觉中,也显现出浸润于旧上海兄弟文化的痕迹来。对关口口声声叫大哥,是一例;用赞赏的口气模仿上海滩青红帮大佬说“乃伊做脱”,更说明问题。   旧上海的兄弟文化,虽然诞生于十里洋场,却封建气息浓厚。似乎兄弟情分高于一切,靠兄弟,可以摆平一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此,看过《上海滩》的朋友,自有体会。一些学术专著,更有详尽论述,在此不赘。   我想说的是,兄弟文化是靠不住的。   周关拗断,说明了这一条。还可以举另一位上海名人为例:范志毅。“范大将军”一向以大哥自居,也确实有大哥风范。“我是大哥,出去玩的时候,怎么能让小弟付钱呢?”这是他的名言。有一次,也是为了兄弟情谊,他竟然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就签下名号,充当贷款担保人,结果官司缠身,损失惨重,银行账户被冻结,由富翁变“负翁”。   兄弟文化是靠不住的,江湖义气,看似豪迈,实则封建。那么,在现代社会,什么才是靠得住的呢?契约!唯有契约,才能够使人分清责、权、利。我们要大力提倡和建构契约文化。所谓契约文化,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品格。遵守契约,应该是现代人的伦理底线。契约文化,并不限于人与人之间,而且涵盖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传统的熟人社会结构和熟人信用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我们只有遵守契约,才能融入国际社会,才能真正抵达现代化的彼岸。   再回到周关拗断,大家的猜测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巨额收入分配问题,二是上不上电视之类的艺术分歧。显然,周关兄弟之间,对于这些问题,事先最多只有口头约定,所以是非难分。开始做事时,全凭兄弟义气,也正常,但事情做大了,没有契约,怕是纷争难免。   和许多喜欢“海派清口”的观众一样,对于周关,我也是主和的。不过,前提是要从兄弟文化里出来,走进契约文化里去。依约而行,纷争自息。至于周立波称关栋天为大哥,倒是不必改口了。   [全文]
  • 沈小栋:两会结束 石化双雄果然涨价

    来源:新民网2010-03-17 12:23
      【新民网评】本地媒体披露,中石化和中石油这两大巨头最近“不约而同”出台规定,并在上周五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地区的数百家加油站取消前期优惠,将价格上调到6.61元/升的国家最高零售价。   两会刚结束,石化双雄就选在3、4月公众用油旺季急急取消促销价,与民争利,自然事出有因。   按照现行调价政策,当国际油价超过80美元/桶时,将适当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定价。当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汽、柴油价格原则上将不提或少提。   随着国际油价回升到80美元线之上,石化双雄靠发改委长周期调价模式获取高额利润的好日子即将到头,2010年的利润和高管业绩自然要靠国家最高零售价来先捞一点存着。   而更可能的变化则是在油价继续走高阶段要求发改委缩短调价周期,以进一步减少损失。两会期间就已有石化系的人大代表为石化双雄代言,提出了此项要求。   好在上海尚有为数不多的合资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暂未加入取消促销价的行列。但考虑到石化双雄在申城加油站点上的绝对优势,沪四油又基本由两大公司垄断经营,北方来的调和沪四油只能潜伏入市,公众能从公平竞争中得到的好处将十分有限。   两会期间也曾有代表委员从公众利益角度建言调整现有油价调价政策,但石化双雄从油价平抑者角色变身高油价先行者,背后有着央企高管考核机制的深层原因,没有这一层面的改革,石化双雄就仍会时不时扮演垄断利润掠夺者的角色,公众到时候少开几天车,坐坐地铁,倒也符合低碳生活的潮流。(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沈小栋:谁该为女大学生“曲线就业热”负责

    来源:新民网2010-03-16 19:43
      【新民网评】根据普陀区总工会日前进行的“金融危机下上海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所调查的女大学生中,23.6%的女生表示自己比较倾向于“曲线就业”,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会选择先结婚生子后就业,以避开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超过两成的女大学生不得不考虑选择婚姻来维持生计,能雇佣她们的理想企业去哪了呢?谁又该为女大学生“曲线就业热”负责呢?   结论并不难找,媒体采访的专家指出,这是女大学生自己的问题。“当代的上海大学生要谨防金融危机变为自身的心理危机,而迷失自身的奋斗梦想。”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莫荣则给出了另一个答案,“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现有企业岗位大约减少8%,城镇失业率上升,这是最近6年来从未出现过的情况。”   然而,问题真这么简单和直白吗?那么我们全球第一的GDP增速和4万亿投资为何没给这些女大学生带来就业岗位呢?   全国政协大会发言人赵启正在强调中国不存在“国进民退”时披露的一组数据揭示了一个与此有关的真相:“2009年,从从业人数来说,私营企业增加5.3%,国有企业增加0.8%。”拿下国家4万亿投资大头的国企们,在2009年却仅仅增加了千分之八的岗位数!   外企受金融危机影响,不敢招人,国企拿了国家4万亿的大头却忙着买地王很少招人,我们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又不愿去工资低、活累、保障差的私企,不结婚嫁人怎么办呢?   那么,是私企不好好挣钱,雇不起女大学生吗?   结论好像也没这么简单。以教育产业为例,据媒体披露,2007年至2009年间,上海民办学校由202所萎缩到134所,沪上个别民办学校的骨干教师流失率近50%。民办学校为什么办不下去呢?   沪上很多民办学校一学年学费不到1万元,而政府补贴给公办学校的生均费远远超过1万元。某民办学校的校长表示,上海很多公办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投入已超过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类似现象在初中和高中也一样,这造成民办学校的优势不再存在。   教育市场是近年来在民企的一再呼吁中开放的市场之一,但市场开放了,各种各样的“玻璃门”却不断出现。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医疗、石油、钢铁、煤炭等众多有“高工资岗位”的领域,既然民企在这些领域连进场立足都存在困难,又如何能扩大规模提供体面薪酬来广招女大学生呢?   国企目前以大型企业为主,难以作为解决就业的主力,大力扶持中小民营企业,才是解决就业的主要途径。然而民企的发展又频频遭遇“玻璃天花板”……   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表示,应该把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一要改进政府的投资方式,充分吸引和有效带动民间投资,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的效率;二要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对于民间资本愿意进入的新的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要尽量让位。   敲碎玻璃门,让民企和国企、国有事业单位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才可能有真正的解决。如果还是认为这只是女大学生自己斗志不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话,估计到下轮金融危机,就该劝男生了。(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吕怡然:总书记何以要求压缩领导同志报道篇幅?

    来源:新民网2010-03-16 17:36
      【新民网评】全国两会闭幕后,我们才知道,今年两会开幕前,胡锦涛总书记就做好两会新闻报道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尽量压缩领导同志报道篇幅,更多地反映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领导同志与代表委员的互动交流。   总书记专门就两会报道作指示,确实是新鲜事,表明中央主要领导对新闻报道工作何等重视。而同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央领导同志对过去一个阶段的两会报道是不满意的,否则怎么会“要求尽量压缩领导同志报道篇幅,更多地反映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领导同志与代表委员的互动交流”?这不正是我们的媒体长期在两会报道上存在的弊病和不足吗?   其实,本不必烦劳总书记专门对两会报道作指示的。前年6月20日,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假如能切实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媒体便会自觉地压缩领导同志报道篇幅,更多地反映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也会理所当然地反映领导同志与代表委员的互动交流。这样的报道才符合新闻规律。可惜,我们的媒体并没有真正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总书记才要特意提醒一下。   而从党的新闻事业历史看,总书记所提出的要求,不仅是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也正是我们党报优良传统的表现。且以上世纪50年代为例。1956年7月1日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改版,当天的社论指出:“报纸是社会的言论机关。”“我们的报纸名字叫做《人民日报》,意思就是说它是人民的公共的武器,公共的财产。人民群众是它的主人。”中央则在关于将人民日报改版经验推广到全国的文件中指出:“《人民日报》应该强调它是党中央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今后《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除了少数的中央负责同志的文章和少数社论以外,一般地可以不代表党中央的意见,……各地党委今后也要强调地方党报是地方党委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我们党的各种报纸,都是人民的报纸,它们应该发表党的指示,同时尽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果片面强调它们是党的机关报,反而容易在宣传上处于被动地位。”党报定位于“人民的报纸”,当然就应该多反映人民的意见,将镜头多对准群众,这是毫无异议的。有鉴于中央的态度鲜明,党报定位准确,所以翻阅当年报纸就可发现,当时中央领导人一般情况下并不在报纸头版占据主要位置,而是按新闻规律采写报道和编排版面。直到文革时期才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党报一律按照官位排座次,主要领导人任何公开的活动绝对成为党报的头版头条。这既有悖于新闻传播规律,也背离了党报的光荣传统。   胡锦涛同志担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职务后,一再要求改进关于领导人的报道。2003年3月28日,中央政治局在胡锦涛主持下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提出了好些具体要求,如中央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做报道;除了具有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惟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   假如我们的媒体能自觉承继党报的优良传统,能严格遵循中央对新闻工作的要求办报,何须日理万机的总书记还要为两会的报道操心呢?   经过此次两会报道的实践,应该不会再烦劳总书记专门为新闻报道做指示,应该请总书记放心了吧!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总书记何以要求压缩领导同志报道篇幅?
  • [今日论语]“骗官书记”是一面反光镜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6 14:43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议论的共青团石家庄原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常委王亚丽涉嫌“造假骗官”案调查工作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河北省纪委通报说,王亚丽因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数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人员也被查处,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   颇具反讽效果的是,媒体报道“骗官书记”王亚丽被逮捕的这一天正好是“3·15”。王亚丽造假升官令人瞠目结舌,除了性别之外这个女人基本浑身都是假。王亚丽竟然能从一个村姑“奋斗”成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从这出“灰姑娘”的黑色童话剧中,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   平心而论,王亚丽走到今天身败名裂的地步,罪责不应仅由她一人担负,她身后那些“贵人”们或好色、或贪财,不齿行径令人愤恨。   仔细梳理王亚丽的“成长”之路不难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官场沉沦程度之深让人喟叹,尤其是在任命干部时只唯上不唯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测评仅仅是“一把手说了算”的幌子。王亚丽一路通关完全得益于一把手的破格提拔。先是石家庄市交通局局长王志峰提拔她为副科长,继而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擢升她为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之后西柏坡纪念馆书记耿振环、馆长赵贵世举荐她为年轻后备干部,再往后鹿泉市委书记任命她为开发区党委书记,最后张某又授意耿振环举荐她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在她升官途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一个个“一把手”的个人意志。   那么,王亚丽又是靠什么征服了“一把手”的意志,那便是资本。王亚丽的“干爹”王破盘腰缠万贯,在政界游刃有余。正是王破盘资本的铺垫,王亚丽才开始官运亨通起来。由此可以看出,在一些地方,官员与资本联姻的现象并未杜绝,权贵合谋,再加上监督缺位,王亚丽这样的官场怪胎便不难产生。   这些还不是“王亚丽案”的全部。必须看到,王亚丽案发同样具有偶然性。如果不是因为王亚丽贪心不足冒充王破盘女儿意图侵占遗产,遭到当事人举报的话,她造假的身份依旧不会曝光,王亚丽还可能风光在共青团市委副书记的位置上。查处官场“毒瘤”,仅仅靠偶然性是远远不够的,完善监督机制才是反腐的不二法门。   截至目前,骗官书记王亚丽案还没有结束。按照河北省纪委发言人的解释,“王亚丽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较多、层面较广”“调查工作仍在紧锣密鼓进行”。无论如何,王亚丽都是一面反光镜,让公众从不同角度看到了买官卖官的丑恶,看到了官场潜规则的危险。   有人举报、有部门认真查处,“骗官书记”现形,显示出监督与监察的力量。如果在干部任用过程中,也充分发挥监督与监察的作用,王亚丽之流就不可能如此腾达了。 [全文]
  • 沈小栋:央企急抢地王是在对“两会”说不

    来源:新民网2010-03-16 11:09
      【新民网评】两会刚闭幕一天,北京就上演三家央企抢购地王大戏。   中信地产以52.4亿元的总价创下北京拍地最高总价。远洋地产旗下子公司远豪置业以40.8亿元竞得北京新“单价地王”。中国兵器集团旗下世博宏业以17.6亿元拍得北京“楼面地价地王”。   两会上超过50%的提案,超过70%的代表委员对高房价的民声,温总理两年内解决住房问题的承诺都还言犹在耳,央企却迫不及待在北京抢当地王,问题何在?央企考核新“指挥棒”为何敲不醒央企的地王梦呢?   2010年进入央企负责人第三个考核期,央企负责人也迎来新的业绩考核办法。按照新办法,央企从事非主业投资所获收益都将减半计算。国资委同时明确,土地转让收益也属于非经常性收益,换言之,不开发房地产只卖地,也将被约束。此前不少专家学者分析,考核办法的改变能让央企不再热衷房地产和拿地王。   现在看来,央企决策者显然认为继续拿地王更有利于自己完成当年考核指标。为什么呢?   从2010年起,所有央企都将进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并占到40%的考核权重。这对多数央企来说是个新事物。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其中资本成本为“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调整后资本为“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资本成本率目前定为5.5%。这样一种考核方法,其核心是强调资本投入也有其成本,企业的盈利只有高于资本成本时才有意义。   这一新考核指标要求央企在去年挣利润的基础上进一步要完成跑赢融资成本的任务,不但要“挣多钱”,更要“挣快钱”。要实现这一目标,到底应选建造工期通常在一年内的商品房好呢还是建造工期动辄数年的货船码头好呢?至于高风险、长周期的大型研发项目,自然更不在决策视野之内了。   另一方面,土地转让收益虽属于非经常性收益,但只要不是光卖地,而是造楼卖,赚到的钱就能列入盈利,按现有动辄50%以上的房价收益,就算打个对折也远高于主业的利润水平。   更重要的是,三年考核,央企的行为正越来越逼近市场竞争者的自我定位,而央企本应扮演的市场守望者角色正日渐远去。   主业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央企本来就有十多家,这十多家有权大搞房地产的央企本应承担保证市场基本供给、平抑房价过度飙升的宏观调控重任,如果对其的考核变成只看利润或经济增加值,自然其就会象市场民企一样大涨房价或者炒地图利,争取最大市场回报。   而当央企考核的核心不再是平抑市场价格过度波动时,公众和政府允许央企拥有垄断地位、融资优势、政策优势的合法性又何在呢?   央企考核新“指挥棒”既然敲不醒央企地王梦,政府和人大、政协决策者倒是要及时把“指挥棒”拿过来,重新掂一掂份量,看看是不是要改成杀威棒、打狗棒才好。否则,养成了唯利是图的坏习惯,个头又大,脑子又不发达,保不定要成为欺行霸市的祸害。(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邓聿文:“全裸乡政府”昭示预算改革方向

    来源:新民网2010-03-15 21:42
      【新民网评】四川巴中市白庙乡最近成了一个“全裸乡政府”。“全裸”指的是该乡公示了2010年1月份公务开支明细表,包括招待费、“花1.5元购买信纸”在内的每一笔公务花费全部向社会公开。   在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明确了今年的一大任务是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而国务院也接受代表的建议,将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写入政府报告。此时白庙乡在网上详细公示今年1月份的公务费开支,其意义不言自明。   正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在两会所表示的,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尽哪些纳税义务,更应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白庙乡网上“晒”账单虽然还不是完整的预算信息公开,而只是政府的业务开支公示,但它至少能让民众知道政府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有网民统计,白庙乡一月份的业务开支主要用在了招待上,这项费用占总开支的65%以上。民众具有了知情权,客观上就会对政府产生压力。例如,针对网民认为招待费太高的问题,该乡党委书记表示,将限制招待费用,控制在“6人以下300元以内,10人500元以内”。并且,为防止公示内容与实际花费不符合,政府财务报销规定,只有公示的开支才能报销。这就是公示带来的效果。   按照白庙乡党委书记的说法,其公示举措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目的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个乡党委书记有这样的认识并付诸于行动,是很了不起的。全国几万个乡、几千个县、几百个市进而几十个省都像白庙乡一样,能向社会公示政府的财务支出,这就为财政的公开透明、为预算的民主化乃至推行政治改革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改革开放如何进一步推进,如何确保政府做到执政为民,我认为,一个好的切入点就是公开政府预算,建立预算民主。   预算民主就是要在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等整个过程体现人民的参与和决定权。政府自身并不创造财富,其整个预算支出都来自于人民缴纳的各种税费。因此,人民当然有权利知道自己给政府的税费用在什么地方,怎么用的,并有权利决定这些钱如何分配。这也即是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告之于民”,即预算过程要公开和透明,只有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做到预算阳光化,人民才能参与预算的编制和监督。   事实上,预算民主也是人大民主制度的坚实基础。因为现实中人民对预算的参与,主要是通过人大进行的。预算的民主性首先表现为决策的民主,即各级政府的预算编制活动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决策和控制,政府财政部门只是负责具体的编制事务,并且在编制过程中还要随时受到人大的监督。预算编制完成后,其是否合理和科学,也要得到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更是受到人大严格的监督,如果预算要变更、调整,必须得到人大的同意。   对照上述分析,白庙乡的财务公示距离真正的预算民主还很远。它只是公示了政府的支出,虽然客观上会产生监督作用,但民众还不能参与乡预算的编制,也无权决定政府资金的分配。这也是当前中国预算体制的一个通病。人民及其代表——人大,缺席于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监督。例如,政府怎么编制预算,钱应该用在哪里,如何分配比例,如何变更预算项目,这些本该由人大执掌的权力现在由政府行使。   软预算约束的一个后果就是政府腐败,造成类似“三公”这样的消费难以遏制。所以,要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消除政府预算腐败,必须强化人大在预算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行预算公开和预算民主,它包括实现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不搞所谓的预算外甚至制度外资金;遵循预算法定原则,将预算管理监督各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细化预算内容,让人大代表看得懂、看得清;预算的编制过程和编制程序要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等等。这些方面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不过,在当前的情况下,尤其要强调预算公开。因为尽管人大代表理论上是人民的代言人,但人民和其代言人之间,利益和关注点也毕竟有不同之处。因此,如果能够直接让人民参与进来,诉诸于人民的直接监督,将比只有人大的监督更保险。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地方不完全公开了政府的预算信息。这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报告、审查、听证、审计、评估、问责和处罚制度,并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形成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这其实就是一个预算民主化的过程。而预算民主是社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能用预算公开和预算民主捆住政府乱花钱,那么,政府才会按照公众的意愿和要求去履职和行政。所以,白庙乡的财务公示告诉我们,完全可以将预算公开作为深化改革的一个切入点。         本文作者邓聿文系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文中所述系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邓聿文:“全裸乡政府”昭示预算改革方向
  • 沈小栋:两会畅言真话 须大幅降低官员代表比例

    来源:新民网2010-03-15 19:26
      【新民网评】南方周末的记者在采访全国两会时,发现一个现象,即香港代表被认为中立、敢言,被各方寄予厚望,所以在会议期间特别忙碌。有内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对香港的代表说,有些建议他们不方便提,希望香港团能多提。   此前,参加两会的张维庆委员就表示,从当副省长起,做高官已经20多年,但是觉得讲真话越来越难。吉林省延边大学校长金炳珉则表示,在“两会”上讲真话一点都不难,但正如中国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所说,“有时候真话不能全说”,在“两会”讲真话需要很高的技巧。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倒是直白的讲了一句真话,没用什么技巧:“检察长应该是接受人大监督的,怎么又可以是人大代表?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要定期向人大做报告,接受监督,怎能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有些市长既是市人大代表,又是省人大代表,还是全国人大代表,这种现象也要大幅减少。”   讲真话有利于国家和集体,但对个人却不见得就是好事,尤其当你讲真话要针对的政府官员正好坐在你对面时更是如此。要避免这样的尴尬,让两会代表委员畅所欲言,让政府听到尽可能多的真话来改进工作,人大降官员代表比例的工作就应提上议事日程。   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而官员代表的数量却在增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人大职能的发挥。   人民代表大会中如果官员代表过多,将会挤占其他各阶层的代表名额,使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大打折扣,尤其堵塞来自基层的声音。同时,让官员代表去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就难以避免“自己监督自己”,“下级不敢监督上级”,“平级客客气气”等情况发生,“讲真话难”、“讲真话需要很高技巧”等问题就会一一登场。更重要的是,相当数量官员代表参与立法和决策,本身就会造成立法权与执法权的混淆,决策权和执行权的混淆,影响立法的公正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好在本届人大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相信随着基层代表数量的增加,官员代表的比例过高问题能够得到切实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基层的深圳南岭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育彪说,“基层代表增加,官腔就会减少,民腔就会增加,这是民主的进步。”今天,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不正需要更多敢讲真话的民腔吗。(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两会是民主进步的阶梯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5 14:12
      刚刚闭幕的两会,有许多闪光点,让我们清晰地感受到了民主进步的脚步声。不妨先从“规范灰色收入”这六个字说起。   对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规范灰色收入”提法,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疑问:到底什么是灰色收入?这么提会不会使灰色收入合法化?进而,又有许多媒体用评论、专题报道等形式对此展开讨论。最终,国家院接受了部分代表、委员的建议,将这一提法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删除。   对此,有评论称体现出政府从谏如流。其实,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出修改,新华社也每年对此作详细报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修改了15处。删除“规范灰色收入”,是其中一处。这一话题,让公众对代表、委员认真审议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的细节有了真切的了解,也使得政府工作报告本来就是提交两会审议和讨论的这一常识更加深入人心。这正是民主进步的一个体现。   删除六个字,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今年的两会上,堪称是民主政治重大进步的,就有不少:大会通过选举法修正案,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全国人大将依法用询问、质询的方式监督政府;今年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等。这些进步,意义深远。   公众通过报道不难发现,在两会上,代表、委员的关切,与民生热点的交集越来越多,代表、委员的努力,也得到了公众的认同。据复旦大学传媒与舆情调查中心发布的“上海市民全国两会认知与评价”调查结果显示,86.8%的公众表示,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提案能够反映民意,覆盖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话题。   此外,两会期间会内会外的积极互动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不同意见甚至是争议都可以在媒体、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都可以对“妻子做家务丈夫给工资”“把‘扫黄’改成‘扫色’”等雷人提案和“因为我爱国,所以从来不投反对票”“夺冠后要先感谢国家”等言论提出商榷、乃至批评。这样的民主氛围,也是一年比一年浓烈。   当然,对两会的批评和意见,并不仅仅针对个人的雷人提案和言论。有报道指出,人大代表在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财政预算报告时发言远不如讨论民生话题时热烈;政协委员的大会发言不少质量平平,以至于发言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委员留在座位上听。这些意见,反映出公众对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这样比较尖锐的意见可以公开发表,也是民主进步的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政协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每年的两会,正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的阶梯。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而要实现公平正义,只有一条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全文]
  • 惠普"黑屏门"遭用户集体维权 质监官员是否该当好"预警员"

    来源:新民网2010-03-15 13:30
      【新民短评】针对中国消费者对其笔记本电脑的投诉,惠普公司在3.15当天,在其中文官网上发表道歉声明称,将为问题笔记本电脑提供延长保修等服务,并称正在考虑对曾支付过主板的邮寄和维修费用的用户提供补贴。   媒体披露,同样的待遇,美国的消费者早在几年前就享有了。作为惠普笔记本显卡供应厂家的英伟达公司(NVIDIACorporation),已于2008年7月2日公开承认,其所提供的显卡质量存在缺陷,并提供1.5亿至2亿美元处理此事。此后惠普方面即在美国为消费者提供延长保修期特别服务的同时,还为消费者提供运费补偿,但在中国却没有对此进行声明或提供服务。   惠普等知名跨国企业之所以敢一再搞“双重标准”,和中国消费者缺少“预警员”不无关系。   丰田章男来中国道歉,并非因为中国的质监官员查出丰田车的问题,惠普“黑屏门”,有关质检部门至今也只是刚开始“高度重视,已组织开展调查。”(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语)   对于这样一些早有定论的公众质量事件,负责产品质量监管重任的有关部门官员理应担当起“预警员”职责,将海外质监同行的结论和公司赔偿信息及时公告国内消费者,以起到“高度重视”和“消费预警”作用,随后迅速组织检测力量对本国市场内销售的同批次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并出具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报告。避免本国消费者生命危险和财产损失。千万不要等人家企业主已经来中国道歉或者发声明道歉了,我们连个检测报告都还没有,还要消费者派律师上门去讨。   此前中国爆发三鹿奶粉事件时,各国质监部门的作为就是我们很好的借鉴。如果各国质监部门不是及时预警及时检测,而是等三鹿奶粉的总经理从牢里放出来,去他们国家道歉后再做实验查毒奶粉,那结石宝宝岂不要遍满全球了?(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本文作者沈小栋系本网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吕怡然:“E两会”热应当延续恒温成常态

    来源:新民网2010-03-15 10:32
      【新民网评】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全天候的信息传播、议题解读、热点评议的舆论浪潮的包围下,今年的全国两会完成了其历史使命,降下了帷幕。但是,这十多天来会内会外共商国是、参政议政的热流,不仅不该止息,而且还需要延续。   按照加拿大《环球邮报》记者在报道中国两会时的说法:有两场有关中国前景的讨论正在展开,一场是在人大和政协的两会上,另一场是在互联网的论坛上……当代表委员在人民大会堂听完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返回他们所住的酒店时,另一场讨论正在网络上进行,网民们谈及一些新鲜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等等。确实,今年的两会是与网络媒体互动、“里应外合”最紧密的一次会议,新媒体在公民集思广益地参与讨论国计民生,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独特威力,被再次验证。BBC中文网的报道甚至用了“E两会”这个新词,并称这种媒体参与和民众议政的热情,在西方极为罕见。可不是?无论是党网、报网还是商业网站,都纷纷推出两会专栏,无数网民七嘴八舌,议论风生,有不少“E议案”“E提案”在网上提交,帖子更是不计其数。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则开出了不少“两会博客”,还运用“新式武器”微博,随时与网友交流。人民网第一个推出了微博客“人民微博”,开通了“微言大事,博论两会”专题,设有“抢鲜博报”、“博眼看会”等栏目,即时展示两会记者、代表委员和普通网友的相关微博……。会场上的“透明”,会场外的热烈,勾勒成一幅宏伟而和谐的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图景。   这样空前的民主气息,能随着两会的落幕而消散吗?尤其是党中央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本届中央政府则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E两会”岂能只是权宜之计?何况,“E两会”其实仅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天地广阔、前景无限呢!且看代表委员开博客和“织围脖”的状况,都说已呈现“热潮”,其实从数量上看也并不多,以人民网的“强国博客”为例,在这个强势平台上,目前开设个人博客的共有38名全国人大代表和60名政协委员。而在人民网“人民微博”里,“织围脖”的仅有32名代表委员。当然,还有更多的代表委员可能在其他网络媒体上开博,不过相对四五千名代表委员而言,总还是少数、极少数。纵使政协委员获得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也不会每人都愿意开一个与庶民百姓直接沟通的窗口,都来“织围脖”。因此,对眼下的“E两会”“网络问政”热莫要过于乐观。媒体对此须客观冷静,报道和赞扬要把握适度,努力加油、积极推进才是。   “E两会”永不落幕,就是要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凭借这个硕大的公共话语平台,时时刻刻倾听民情民意,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集中民智,反映真情,让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得以顺畅地兑现。不满足于一年一度两会期间的兴奋一时热闹一阵,而使两会效应延续长久,民主政治建设方能事半功倍,实效卓著。   当然,密切与庶民百姓的联络,绝不仅限于网络这个媒介。关键是珍视民众的参政议政热情,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这应该是勿庸赘言的。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E两会”热应当延续恒温成常态
  • 沈彬:“少打官司”不应是“息讼”的回潮

    来源:新民网2010-03-13 12:01
      【新民网评】3月11日,参加两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与网民在线交流。网民提出了关于减免弱势群体诉讼费用的问题,希望“今后法院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也敢于打官司”,张副院长回答了费用减免的问题之后,也提到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纠纷,“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希望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公道,把问题解决。张副院长还称: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社会和谐的一个表征。(新华网3月11日)   最高法的副院长号召大家少打官司,此言论一出,便引起网络热议。那么,该如何理解这番言论呢,是对于法治国家更深层的思考,还是中国旧时代的“息讼”思想的回潮呢?我们的法官为什么从十几年前希望公民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走进法庭,敢于维权,到现在提倡“不要敢于打官司”呢?   一方面,“少打官司”的言论,反映的是司法官员对“法治”的深层理解,破了那种“司法万能论”的执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也是中国公众及执政者思维的变化、成熟的过程。过去有一段时间,我们曾有“法律万能化”的误读:很多社会问题,从官员腐败到产品质量,似乎只要一立法,或者一个法院审判就能全部解决。而且法治是有成本的,包括漫长的程序、聘请专业人员的费用等,过去一些媒体往往会片面地鼓励公民“拿起法律武器”,却很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设想“法治的成本”。所以即使像美国这样的法治程度比较高的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ADR)也是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并不是电视里所描述的动不动就“咱们法院见”。   另一方面,张副院长说的“官司越少社会越和谐”的观点,也应结合上下文,避免人们将这误解成封建时代的“息讼”思维。张副院长的“少打官司”的言论,主要是针对邻里、家庭纠纷而言,诚如其所言,此类案子一般上了法庭就是伤了和气,可能激化矛盾。但张副院长也有些多虑,毕竟打官司,要费时费钱,理性的人自然会做出权衡,有更便捷、廉价、有效的解决方式——如社区调解、“老娘舅”调解,当然不上法院。反过来说,但凡愿意伤和气打官司的,一般都是因为调解等已告失败。   张副院长特意提出不希望“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纠纷”什么的上法院,恐怕是站在司法系统高官的角度看待问题:因为普通老百姓的一些邻里纠纷、继承、赡养,往往标的不大,却一样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往往不请专业律师,自己又缺乏司法程序常识,让法官审案子审得很“吃力”;他们中不少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所以对司法、法官的公正异常“敏感”、甚至有误解。这样的案子的确不是法官喜欢的“高端市场”。   但是,每一个公民都有获得公正的权利,不能因为案件标的过小,法律的阳光就不照耀其上,法院更不能轻视公民的微小权利。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途径,它具有不可替代的终极性,司法的权威绝对不是人民调解、社区调解所能替代的。所以,笔者愿意将张副院长的“少打官司”的言论,理解成一位法官的睿智和对社会的责任:不能因为冲动而打官司,不能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如有其他便捷的手段,则不必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而鼓励公民维权,这始终应该是法官的责任所在。(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沈彬)    本文作者沈彬系法律工作者。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 [全文]
    沈彬:“少打官司”不应是“息讼”的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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