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广州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透露,广州加大力度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国企行政级别将取消。一时间舆论沸腾,热议取消的诸多好处。问题是,一旦将此新闻放到国企领导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审视,就不难发现取消国企行政级别比人们想象的要困难很多倍,相关的改革处在空转的状态下已经有些年头。毫不夸张地说,“国企行政级别”已经触及改革的深水区。
其实早在2000年10月,国家经贸委就发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如果该项规定得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或者在大部分地区得到推广的话,焉有广州此次大张旗鼓推行的道理?改革力度如广州这样的城市都是在最近才想到要认认真真地取消国企行政级别,其他城市的情况可想而知。
但是广州并没有选择毫不犹豫地追随国家经贸委在9年前发布的规章,而是采取了变通手法,即按照“老人老制度,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保留广州市自2000年国企领导体制改革以来由广州市委、市政府任命的国企领导人员在企业中的有关待遇,且规定他们的任职情况在工作调动或参加公选时可供用人单位参考。这其实是否认了国家经贸委部门规章效力的溯及力,维护了广州在此期间继续执行国企行政级别政策形成的人事遗产。这种反常的作法揭示了取消国企行政级别的阻力之大,远超过常人的想象。
难度到底在哪儿?不外有三,第一,改革开发以来形成的国企高官的双任命制——国企高管在拿到董事会聘任书的同时,还获发当地党委组织部的任命书,“成功地”解决了党政干部在国企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任职障碍,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党政干部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走到重要岗位的党政干部拥有国企工作经验,越来越多的国企高官凭借其丰富的经济管理履历成为各地党政领导的热门候选人。某种程度上,国企发挥了“经济官员孵化器”功能,这一点在发展压倒一切的大局面前尤其重要。取消行政级别,让党政干部与国企高官各行其道,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解决如何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问题。
第二,缺乏紧迫感。人们往往把取消国企的行政级别与提高国企的经济效益联系到一起,好像如果没有这个“功效”,取消就显得多此一举似的。这几年在国企处在发展顺境中的时候,以前一再被诟病的“国企病”在优异的业绩表面前“一俊遮白丑”,自我感觉良好到了极点。此时再提什么取消行政级别,多少有点“讨人嫌”。最终还得靠地方政府的行政自觉。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此前的上海,还是现在的广州选择的时间点位都恰逢中国经济处在波折阶段的时候,这仅仅是一个巧合吗?
最后,对国企高管的利益的平衡问题。广州“取消”的消息一出来,各方不约而同地关注两个问题:国企高管能不能到政府任职;国企高管的收入会不会出现畸高现象。国企高管何尝不是最关心这两个问题?此两点也是每个国企高管内心的“鱼”和“熊掌”。取消国企行政级别,说到底取消的是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行政级别也只在他们身上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如上所述,“出则为商、入则为仕”成为一些国企高管的理想人生价值实现模式,让一个国企高管从一个已经成型并得到强化的母体上断奶谈何容易!
今年年初,在2008年公开招聘的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集体谈话会上,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机制结合起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双结合”机制的探索和完善,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的巨大命题,也是改革到了深水区以后不得不触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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