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市政协委员郁瑞芬。新民晚报记者 张龙 摄
目前,在上海的商业场所,包括零售商业、餐饮企业、旅馆、娱乐康体设施等,“儿童友好”程度较低。
商业场所经营人对儿童友好城市相关概念有知晓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并不多。由于改造成本高,商业场所经营人缺乏足够改造意愿和动力。
建议有关部门细化商业场所儿童友好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不同类型商业场所“适儿化”建设、改造标准。对主动、积极参与相关“适儿化”改造的单位,以及新建商业项目中主动进行“适儿化”规划建设的单位,除予以相应的评优、奖项外,予以适当的资金补贴,也可以在改造前期予以一定资金支持。
新民晚报记者 方翔 潘高峰 江跃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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