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茂名南路159弄是新式里弄使用权老公房 新民晚报记者 王军 摄(下同)
黄浦区市民陆女士向新民晚报“夏令热线”反映,76岁的母亲是二级肢体残疾老人,三年骨折过三次,不得已要搬回茂名南路159弄新式里弄房底楼生活,但共用的卫生间在2楼,老人上厕所、洗澡十分困难。求助了多个部门,“助残适老项目”行不通,旧改等不及,自行改造算违建,物业改建又不敢。残疾老人套内改造卫生设施受阻,日常生活起居遭遇难题,该怎么办?
图说:老人持有二级肢体残疾证
图说:楼栋8户居民共用的卫生间,残疾老人使用难
套内加装被举报违建
陆女士的母亲戴阿姨从小身患残疾,持有二级肢体残疾证,还患有严重的骨质疏松症。三年来,老人的脚部、腰椎骨折过三次,外出要使用轮椅,行走要靠助步器支撑。为生活进出方便,老人搬回茂名南路159弄底楼老房子居住。
图说:老人居住的底楼前间
茂名南路159弄建于20世纪30年代,属于新式里弄,也是文物保护点,是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产权由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永嘉置业管理。承租人陆女士的房屋位于底楼前间,只有22平方米。共三层原始设计为一家一户的整个楼栋,现有8户居民,卫生间合用,共用卫生间在2楼。
今年3月,陆女士收回了之前出租的老公房,着手装修给老母亲居住。但要爬2楼用卫生间,实在是艰难,弄不好又会“伤筋动骨”。
陆女士咨询、求助街道、残联、居委会、永嘉置业等多个部门,当前的“助残适老化民生项目”不能帮她在室内增添抽水马桶、洗浴设施,她想自行在套内隔出卫生间,但遭到举报,被物业叫停整改。她向媒体求助:有没有办法给肢体残疾、行走不便的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便利?
物业改造也触碰“红线”
记者向瑞金二路街道、茂名社区居委会、永嘉置业公司反映情况后,多部门派人和记者一起到陆女士的老公房处查看。房门上贴着《违建整改通知书》的屋内,装修已停工,老人坐在轮椅上,客气地说:“给大家添麻烦了!我不占公用部位,能正常过日子就行,拜托大家帮帮残疾人。”
图说:房门上贴着《违建整改通知书》
图说: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只是想在自己的套内隔出卫生间
据了解,今年4月、5月,老人两次给永嘉置业写过承诺书:房屋装修后,由老人本人居住,如出租、转售,将拆除屋内卫生设备。这是永嘉置业最终同意在老人房内“安装马桶但不排管”的先决条件,这也是他们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能为老人做的事情。尽管利用生物降解原理的马桶,会持续散发异味,但老人和家属对此已感激不已。可要进一步解决洗浴难题,就触碰“红线”。
图说:门口就有水池,但水管不能接进屋内
永嘉置业负责处理此事的范先生说:“我们很同情老人,也设身处地地为她想过办法,但受限于《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否区别对待老公房里残疾老人卫生设施改建,主管部门并没有相关政策。”
助残改造也无能为力
那么,现有的“助残适老化改造项目”也行不通吗?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回应道:现有的民生改造项目,都立足于提升已有的生活设施,但解决不了“从无到有”的问题,只能等旧房改造计划。居委会的“块长”补充道,残疾人可以预约申请爬楼机服务。但老人上厕所、要洗浴,怎么可能天天预约“爬楼机服务”?街道残联回复记者,除了要符合一定的伤残级别、民政部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外,还要具备可改造条件,才能由残联出面改造无障碍设施,即使自己出资也不行。
陆女士说,全市不少街道已开展新式里弄房的卫生设施改造,为“72家房客”量身定制加装“独卫”,但自己的老母亲等不及。她希望,能否在房管部门的专业指导下,为残疾老人自行改善卫生设施留一条路?
截至记者发稿前,街道、永嘉置业再次来电,表示将尽可能满足老人的卫生设施改善需求。他们也提出,对待特殊群体,希望相关部门能细化政策,执法更加人性化,在不侵占公共空间的情况下,照顾到残疾人合理的生活改善需求。对此,新民晚报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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