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体快评 > 正文

新民艺评丨策展人谈:如何欣赏《历史的星辰——近现代海派书法大展》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王琪森     编辑:沈毓烨     2023-08-08 14:00 | |


海派书法是古典书法的终结,近代书法的开端。日前在中华艺术宫开幕的《历史的星辰——近现代海派书法大展》,以汇聚书法精品、弘扬民族传统及讲好中国故事为特色,成为当前最为热门的书法大展之一。

要对海派书法这样一个重大的项目作整体的展示,不仅要策展到位、展品丰  富且陈述翔实,还需要有新的史实、新的发掘及新的解读。展览之中,还要见人、见事。在海派书法的时空中,有不少“现象”未被挖掘、未被关注及未被审视。因此,我作为这个大展的策展人,重在破译各种“现象”。从而以现象的解读、代际的梳理、笔墨的评析与跨界的研究为主体结构,尝试突破旧有的模式,使一直在近现代艺术史“核心现场”的海派书法能“红杏枝头春意闹”。

海派书法的崛起与鼎盛,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是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这也就是“碑系帖学现象”。清代中期随着大量碑刻金石的出土,为书法创作提供了新鲜的艺术参照、笔墨样式、审美资源。及至清末民初,以海派书法群体中的杨守敬、赵之谦、吴昌硕、沈曾植、康有为、曾熙、李瑞清为代表的书家,不仅集碑系之大成,而且各自笔墨壮伟华逸,气势郁勃放达,使黄浦江畔出现了碑学的高原与高峰。其后的海派书坛却因时而变,沈尹默、吴湖帆、马公愚、潘伯鹰、白蕉、谢稚柳等取法于帖学书卷,晋之二王、唐宋诸贤、明清大家,使自清代中期后已陷入低谷的帖学不仅得以振兴,而且跃上层楼,在笔墨形态、表现构成及气韵语境上更是风格亮丽。海派书法从“尊碑”到“崇帖”,由此令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如何另辟蹊径而别开生面?胡问遂、赵冷月、任政、程十发、陈佩秋、周慧珺等极有气魄、极为睿智地碑帖“统吃”,用帖化碑,以碑托帖。从而 “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也就是说海派书法在打造了“碑系”与“帖学”的两座高峰后,又崛起了一座“帖碑相融”的高峰,从而在中国书法史上出现了三峰并峙争秀的壮丽景观。

海派书法还存有一个悬置的“百年之谜”,即“赵之谦现象”。赵之谦一生仅是路过上海数次,有过短暂的停留,更不要说在上海定居,但却被尊为前海派领袖,似乎是空降式。然而,潘天寿早在1926年出版的《中国绘画史》中指出:“会稽赵撝叔之谦,以金石书画之趣作花卉,宏肆古丽,开前海派之先河。”岁月悠悠,真相如何?而这次书法大展的开篇“序曲”,就以“赵之谦现象”为契入点,聚焦于“一座宅与一个人”。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川沙镇的内史第,不仅是“江南第一名宅”,而且当年宅中藏有大量珍贵的金石书画、历代碑刻等,高官大儒吴大澂称之为:“收藏之精,且富甲东南。”而此宅的主人沈树镛于咸丰九年(1859)与赵之谦同时中举,结为亲密的同年之谊。沈对赵的书画篆刻极为欣赏、推崇,并在海派书画艺术圈内大力推介,使之“人争宝之”。由此解读了被遮蔽百年的“赵之谦现象”为海派书法崛起之源。

本次书法大展除了挖掘书法艺术本体未被发现的“现象”外,还力求审视海派书法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方面的未被关注或缺席的“现象”。如“海派书法海外现象”,海派书法的对外交流一直是个强项,当年凭借着城市的开放而搞得风生水起,但后来却在海派书法研究中被忽略了。为此,本次书法大展对此作了补课性挖掘,早在1880年杨守敬就东渡日本传授书法,特别是从1920年至1929年,吴昌硕、王一亭主持了五次大型的中日书画联合展,分别在上海、北京、沈阳及东京、大阪等地展出。尤其是1929年的第五届(吴昌硕已故,王一亭主持)共展出中国书画455幅,日本书画214幅,为历届规模之最。又如“笔墨业现象”,海派书法的兴盛及城市市场经济的推动,使传统的笔墨业得到了极大的振兴与发展,然而这却是过去不被关注的昔日辉煌。此次书法大展就展出了当年周虎臣笔庄、李鼎和笔庄、杨振华笔庄及曹素功墨庄、胡开文墨庄等为海派书法大师名家定制的专用笔及墨,如为纪念吴大澂树中俄边界“疆域有表国有维”的圆柱墨就传导了鲜明的爱国主义精神。其他如海派书法的“课堂教育现象”, “社团组织现象” 、“慈善赈灾现象”、“出版收藏现象”等均作了呈现。

作为一个艺术展,应当充分凸显“首次现象”。为此,可以这样讲;此次书法大展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作品是第一次亮相。如吴湖帆的巨幅行书对联、沈尹默的楷书对联、沙孟海的行草斗方、沈曾植的碑体对联、茅盾的行书立轴等,都是难得一见的笔精墨妙之作。尤其是当你置身在二代帝师翁同龢的巨幅楷书对联“一生只为国家苦,两字兼全忠孝难”前,那种笔力千钧、大气磅礴的气度,那种强烈赤诚、高蹈纯真的家国情怀,真是使人激动不已、热血澎湃,难怪有那么多观众久久地站在对联前不愿离开。一个展览最重要的是给受众以心灵上的震撼、精神上的陶冶、文化上的涵养与审美上的启迪。(王琪森)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